王乃玲 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湖法宣)“再借我10萬。”舊賬未清,阿男再次向阿民開口借錢。雖明知阿男要去賭博,阿民礙于10多年友情還是借了。不過,當雙方因債務鬧上法庭后,這紙25萬元的借條只幫阿民要回了15萬元。 起訴 好友借錢不還 2013年6月2日前,阿男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朋友阿民陸續借款共計15萬元。這15萬元借款白紙黑字地寫在了雙方確認的借條上。 2013年7月26日,在15萬元欠款還未歸還的情況下,阿男又找上阿民,開口要借10萬元,阿民猶豫了。阿男找來擔保人阿青,并信誓旦旦地承諾:“如果我還不上欠你的錢,我就把房子賣了來還。”看在10多年友情的分上,阿民又一次將錢借給了阿男。 這一天,雙方經協商,將前后兩筆借款共計25萬元寫在了一張借條上,約定在2013年8月15日前歸還,2013年6月2日的借條被銷毀。同樣是看在朋友的分上,阿青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了名。 半個多月很快過了,可阿男絲毫沒有要還款的意思。阿民多次催討,阿男總是以各種理由推延支付。無奈之下,阿民去年將這位10多年的好友告上法庭,一起成為被告的還有阿男的妻子阿樂和擔保人阿青。阿民提出,三被告應依法償還借款25萬元及利息。 判決 10萬元有去無回 阿男妻子提交了一份通話錄音,錄音中,擔保人阿青表示,阿男是在賭博輸錢后向阿民借款的。 “前15萬,阿男說是做生意需要。”阿民坦言,后來出借那10萬時,他確實知道阿男要將借款用于賭博。 根據各方證言、證據,25萬借款被分成了兩部分。湖里法院認為,因阿民明知阿男要賭博還將錢出借,故后面出借的10萬元不受法律保護;之前借的15萬元,因無法證明該筆借款用于賭博,且有《借條》為證,阿男應承擔償還責任。 近日,經湖里法院判決,阿男及其妻子應共同償還欠款15萬元及利息。擔保人阿青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
相關閱讀:
- [ 09-03]連江搗毀一聚眾賭博窩點 31人被查繳賭資7萬余元
- [ 08-13]廈門搗毀兩特大賭博窩點抓187人 繳獲賭資150余萬
- [ 07-31]“微信搶紅包”淪為聚眾賭博工具 有人一把輸2萬
- [ 07-21]廈門警方搗毀茶館內賭博窩點 帶走涉賭人員130多人
- [ 06-24]莆田:開賭博網站賭資超2億 三名涉案人員被提起公訴
- [ 05-23]公安部通報"天仙局"詐騙:騙你出境考察誘你賭博輸錢
- [ 03-19]高管沉迷網上賭博 謊稱幫朋友承包大工程卷走20萬
- [ 03-15]利用賭博網站冒充"時時彩"詐騙 3個月得手110多萬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