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的道閘下方,仍不時有行人走過。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 施璐瑋) 一個月前,80多歲的楊老先生與老伴謝女士去故宮裕景小區停車場內的超市,他們跟著一輛汽車走在升起的停車場自動道閘下方,不料道閘突然降下,謝女士老伴躲閃不及跌倒在地,就醫后被判定骨盆碎裂,至今已花了十多萬元醫藥費。
這事到底該誰負責,目前雙方還爭執不下。前天晚上,楊老先生致電本報市民熱線,反映這一煩心事,尋求幫助。
經過 沒注意到有道閘,看到前方有路就走過去了
8月11日下午5點左右, 楊老先生和老伴從鷺江衛生所出來,穿過馬路準備前往故宮裕景小區一樓的千滋百味元味超市。小區一樓地面設置成了室外停車場,出入口均有自動道閘,道閘旁有條狹窄的人行通道。
楊老先生說,他們進入停車場時,前方有輛車剛好要駛入,道閘升起,“我們也沒注意到有道閘,看到前方有寬闊的道路,就走過去了。誰知道閘突然降了下來,我老伴被打中頭部,跌倒在地。”
隨后,楊老先生的老伴被120救護車送往第一醫院,經檢查,她骨盆碎裂,需手術治療。8月25日出院,治療費用花了十多萬元。
楊老先生說,事后,他找故宮裕景物業協商賠償事宜。“他們一開始態度還挺好,說會負責部分醫藥費,讓我寫書面材料。可沒過幾天,又翻臉不認賬,說這事物業沒責任。”。
楊老先生的老伴至今臥病在床,生活無法自理,兒女工作忙,全靠他一個人照顧。“我實在沒精力去打官司。”楊老先生說,他老伴被道閘砸傷,自己確實要承擔部分責任,但大部分責任應該還是在道閘設置方,因此他提出索賠80%的醫藥費。
現場道閘前新近漆上了“禁止行人”,但還是有行人經過下方
昨天上午11點,記者來到這個停車場的入口處,該停車場采取車主取卡式,取卡后道閘如百葉窗般自動升起90度,道閘升起及降下時都會有警鳴聲響起。記者注意到,因人行道旁有大樹,一旦道閘全部升起,不熟悉的行人確實容易忽視道閘的存在。人行道的入口處停著一輛私家車,使得原本就不寬敞的人行道入口更加狹窄,大約只有半米寬可供行人經過。
在道閘的上方,有一排小字:“一車一桿,請勿跟車,損壞賠償。桿下嚴禁行人通過。”道閘前方的地面上,有黃漆寫的“禁止行人”幾個大字,并有一條斜線漆寫著“人行道”,漆跡頗新,看上去是最近才漆上去的。
記者在現場看到,一名女子從超市購物出來,見有車輛要駛進停車場,她便在道閘前等候,幾乎與車輛同時經過道閘下方。
回應
道閘是有保護裝置的
賠償應先走法律程序
記者來到故宮裕景物業管理處,其工程部負責人歐先生承認,黃色的油漆確實是出事后才新涂上的。不過停車場道閘處早就有提示行人禁止通行。
記者聯系上物業負責人肖經理,他說,當時楊老先生的老伴走在道閘下方時,下意識地用手去抓道閘的欄桿,因沒抓住就跌倒了。“道閘是有保護裝置的,正常情況下碰到物體會立刻反彈,老人家這么一抓反而站不穩了。”肖經理說,事發當時他并未在現場,但聽保安及超市店長說,老人跌倒后曾說“(跌倒)不關你們的事。”
至于楊老先生提出的賠償問題,肖經理說:“我們去醫院探望過老人,我確實答應過會賠償,但保險公司認為我說的話做不得數,說要走法律程序,有了法律依據,才好進行保險理賠。”
律師說法
過錯比例
按雙方的行為及表現進行分配
福建英合律師事務所鄭少澤律師認為,作為道閘的管理人依法應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若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鄭律師說,道閘管理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主要是看管理人是否在道閘邊上設置警示標識、警示語、是否注意老人經過時可以及時停止道閘下降等因素,這些都關系著管理人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的義務。本案的過錯比例應當依據現場雙方的行為及表現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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