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新政,試行一年 廈門晚報訊(記者 高金環 通訊員 程雯祺)昨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三項重要新政: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幫助父母子女在廈買房、用于改造更新電梯,以及公積金賬戶轉移更便捷。 購房時間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間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父母、子女購房款。購房時間以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登記備案或者交易過戶時間為準。 2015年9月14日起,廈門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改造更新小區內老舊電梯。 本月起,職工在本市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時,可由原工作單位蓋章,也可由新工作單位蓋章。 本次購房公積金提取新政,只能用于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購房款,不能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貸款購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首付款 根據新政,職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廈門購買住房,購房時間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間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父母、子女支付購房款。購房時間以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登記備案或者交易過戶時間為準。新政試行一年。 提取時職工及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房實際支付的總價款或當期的實際費用支出(其中貸款購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購房發票開具日期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出臺這項新政,可以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使用力度,更好地保障職工剛性購房需求。 無首次購房限制,不能用于還本息 據了解,這是廈門第二次出臺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在廈購房政策。 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間,廈門曾試行過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在廈門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政策。政策實施一年,共有1637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1.52億元,帶動貸款需求近5億元,促成1003戶家庭實現購房愿望,后因為住房公積金流動性漸趨緊張,試行期滿后,該項政策自動停止,未再延期。 新政取消了“首次購房”的限制性條款,即:試行期間,職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廈門購買住房,其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 但需要提醒的是,本次購房公積金提取新政,只能用于支付父母、子女購房款,不能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根據當前廈門房價情況,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在廈購房,能夠讓眾多僅憑個人能力無力支付首付的職工,借助家庭成員的共同力量,來實現購房愿望,促進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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