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騙走266萬多元 被騙的還有市民黃小姐。黃小姐報警稱,10月11日13時30分許,她接到電話,對方稱黃小姐涉嫌違法犯罪并要求報警人配合查案,黃小姐信以為真,于11日15時許到后江埭某銀行ATM機,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操作,被轉走159512元。 據警方統計,從10月10日7時許至10月17日13時許,冒充“公檢法”查案的警情共269起,其中成案22起,被騙走的金額達2662867元。 顯示“110”來電 實為虛擬號碼 這類案件有何特點?廈門市反詐騙中心吳警官表示,犯罪分子以公安機關辦案單位警察的名義,通過網絡電話虛擬號碼給事主撥打電話,使事主來電顯示為“110”或辦案部門對外公布的電話號碼,謊稱在偵辦一起案件中發現用事主身份證開戶的銀行卡涉嫌為犯罪分子洗錢,并以錄口供或查案為由,詢問事主以其身份證開戶的所有銀行賬戶的賬號及存款,進而要求事主將錢款存入所謂的“安全賬號”、“秘密賬號”以達到其詐騙錢款的目的。 不要轉錢給所謂“安全賬號” 警方提醒,公安、檢察、法院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公務中,需要向公民詢問情況時,會當面詢問當事人,并制作相關筆錄,不會通過電話了解群眾存款等隱私情況。如果涉及辦案,警方也不會在未出示相關身份證明的情況下,要求市民提供銀行卡賬號等隱私。 所以,當有人自稱是公安、檢察、法院工作人員打電話告知您可能涉嫌某種犯罪,要求您向其透露銀行賬號、密碼以進行核查時,市民即可斷定這是詐騙行為,不必理睬,及時撥打110報警。 此外,目前任何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都未設立“國家安全賬號”等名目的銀行賬號,所以,凡是要求將你的存款轉存至指定“安全賬號”以便“保全資金”的,都是詐騙行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國家機關總機的電話號碼均設定為只能接聽,來電顯示此號碼的均屬虛擬號非本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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