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島內房源 僅向島內居民開放申請 記者了解到,本批島內房源僅向島內居民開放申請。市住房保障辦解釋,這是由于上述島內房源均為現房,為近期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會保障性住房選房工作結束后的剩余房源,房源較為緊缺,所以僅面向思明區、湖里區符合申請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而島外房源則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提供。 另外,保障性租賃房今年第二批輪候分配方案也公布了,意向登記時間為11月25日至12月22日,提供房源約2000套,均為島外房源。第一批沒有分配到房源的市民,屆時可以參加第二批的意向登記,申請島外租賃房。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今后,保障性租賃房都將實行按批次輪候分配制度。已進行意向登記的申請家庭順序號通過搖號產生,僅在本批次有效,不能跨批次使用。 申請流程 今后保障性租賃房申請流程都將分五步走: 第一步:意向登記。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記,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供核驗,登記后領取《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意向登記單》。 第二步:搖號。意向登記結束后,組織公開搖號,確定申請家庭順序號及批次受理范圍,搖號結果通過《廈門日報》、市建設局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第三步:申請受理。確定“入圍”的市民,填寫《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 第四步:審核公示。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并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區、市級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將在60個工作日內出具最終審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 第五步: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據每批次的資格公示結果和房源供應情況,制定選房方案,以《選房手冊》形式公布執行。市民就可以正式選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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