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見習記者 江雨豐 通訊員湖法宣)24歲的男子把女網友約到賓館,發生性關系后,把女網友的手機偷走。近日,男子扶某在湖里區法院受審。 今年3月16日,扶某把女網友小葉約到湖里江華里開房。兩人通過QQ聊天認識,他承諾“事成”后會給小葉2000元,小葉答應了。第二天上午,小葉醒來發現房間里只剩她一人,扶某已離開,而自己的蘋果手機不見了。小葉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趕緊登錄QQ找扶某,卻發現自己已被拉黑。 2000元沒到手,還被偷了手機,小葉很不甘心。于是她用一個新的手機號碼,加扶某為好友,偽裝成陌生人和扶某聊天。小葉主動提出開房,扶某當即答應了。到了相約的賓館,扶某看到的是等候他的民警。 湖里區法院審理認為,扶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可估財物價值人民幣560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扶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當庭自愿認罪,積極退贓,最終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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