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出示了孩子的診斷病例
東南網11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少蓉)?1歲零四個月的女嬰被診斷為“急性外陰炎”!
當母親的陳女士(化名)極為不安,跟丈夫離婚不到一個月,孩子是前夫以及他家人照顧的,這到底是撫養人照顧不周?還是有其他的隱情?
然而針對前妻的指責,孩子的父親也站出來表態:如果她不放心,大可把孩子要回去撫養,實在受不了她的各種無端質疑和騷擾了!
事情究竟如何?導報記者采訪了雙方當事人。
妻子:孩子得病 監護人照顧不周?
“離婚不到一個月,女兒不但瘦了,全身上下還起了包,關鍵還得了急性外陰炎。”陳女士(化名)談起女兒就急了。陳女士是10月12日跟前夫邱先生(化名)離的婚,當時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她說,主要考慮母親有病在身,自己又要上班,實在無人照看孩子。
10月24日,陳女士依照離婚協議,前去前夫家探視女兒,卻發現女兒外陰潮紅。她趕緊帶女兒去醫院看病,被診斷為“急性外陰炎”。回去后她又遵醫囑給女兒上了外用藥,之后把孩子抱回前夫家。到了10月31日,陳女士說,這一次她去探視孩子,看到的情況更嚴重了,連屁股溝也全紅了,而且身上還起了紅疙瘩。
陳女士開始怪罪前夫及孩子的爺爺奶奶沒有照顧好孩子:“當我抱起孩子,想撩開衣服查看時,前夫還不讓,把孩子抱到房間鎖起來。同時,他還說出下周不讓我再探視孩子的話。”陳女士后來報了警,“作為一個母親,我有權利探望我的孩子,并且查看她的病情,為什么他們家人不讓?”
難道有什么難言之隱怕被發現?隨后,陳女士說出了自己的擔憂:“沒離婚前,公公有一次借喝醉酒,親了自己的臉。還有一次,還用手無意間做出摸胸的動作。”所以她擔心自己的孩子……
前夫:受不了誣陷 愿放棄撫養權
面對前妻的訴說,邱先生非常生氣。“懷疑前妻有病,我可以用人頭擔保,我父親不是那樣的人!”邱先生說,孩子正在學走路,有時磕碰了,也很正常,醫生也說孩子是因為犯了皮膚病才引起紅腫的,并無大礙。
而之所以說出“下周探視孩子時,不讓前妻抱走”之類的話,是因為醫生有交待孩子現在最好不要吹風。同時邱先生也表示,下次可以再給陳女士補上一次探視權。
“自己的父母辛苦地幫忙帶孩子,她卻這般指責老人家。”邱先生說,前妻完全胡說,當時他們住在一起時,父親不小心碰到她而已,他了解自己的父親,他不可能做出那樣的事。
最后邱先生也表示,實在受不了前妻的騷擾和誣陷。他說,兩個老人現在天天在家哭,也表示“不敢再幫忙帶孩子了”。既然前妻這般不放心孩子,那孩子可以轉給她來撫養,撫養費他照樣出,“再這般無端猜測下去,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
昨日,經過導報記者跟雙方的溝通,陳女士最后同意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希望前夫能盡快和她坐下來談有關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對此,邱先生也表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