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漁言/文 陶小莫/圖)閨密借錢不還,微信記錄可以幫忙追債?“婚外情”之后留一紙借條,微信記錄能當討錢關鍵證據?房產賣給他人又反悔,微信記錄還能揪出違約者? 微信記錄,究竟能不能當法庭證據?最近,海滄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與微信證據有關的官司。 隨著微信使用的普及,微信證據也逐漸進入司法視野。法官說,微信證據因身份識別及技術性問題等障礙,要當證據并不容易,不過,微信證據如與案件的部分事實或關鍵事實認定直接相關,也有望被采納作為證據。 案例1 閨密借錢不還 聊天記錄能當“借條”? 劉小姐與小娜是閨密,又同住一個小區。去年10月,小娜稱“做生意急需用錢”,提出向劉小姐借信用卡使用。 由于兩家人很熟,劉小姐很放心,就將額度為10萬元的銀行信用卡借給了小娜。因為雙方很熟,就沒有寫借條。 剛開始,小娜刷的幾次信用卡都能按時歸還。但今年2月,小娜在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歸還。劉小姐收到銀行的通知時,發現小娜已經“失聯”,并且小娜舉家搬遷不知去向。 劉小姐無奈之下只能起訴到法院。因沒有簽寫借條,劉小姐想到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了小娜借卡、詢問密碼的全過程。 海滄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娜雖然未向劉小姐出具借條,但從劉小姐提交的微信記錄來看,劉小姐的信用卡由小娜持有,而且小娜確實使用了信用卡,與劉小姐陳述內容可相互印證。因此,法院認定小娜通過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費的方式借款的事實,認定小娜與劉小姐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小娜歸還99300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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