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集法宣)12萬元工資,竟然變成了“借款”?近日,集美區一名老板狀告自己公司的一名離職員工,要求員工歸還12萬元“借款”。 原來,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老板一直用個人銀行卡轉賬發工資給員工,員工離職時,老板卻突然起訴,主張自己轉給員工的12萬元是借款。 原告張老板是被告員工阿鑫的老板。據了解,阿鑫于2010年至2012年期間在張老板的公司任職。2012年,阿鑫離職。 阿鑫離職后,張老板起訴,聲稱這些錢是自己借給員工的,現在這些借款已經到期,員工應立即歸還。不過,張老板手里并沒有借條,他向法官解釋說,阿鑫工作期間,與他達成了口頭借款協議,所以,他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陸續將12萬元借款轉給阿鑫。“那12萬元不是借款,而是我的工資和獎金!”阿鑫表示,他確有收到訟爭的款項,但款項并非張老板的借款,而是公司向自己支付的工資和提成獎金。 近日,集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老板的主張“12萬元是借款”缺乏事實依據,判決駁回了他要求還錢的訴求。“轉賬并不等于民間借貸,還需要雙方之間有借款的意思表示。”法官分析認為,阿鑫當時是公司員工,也是張老板的下屬,雙方長期存在工資及提成款的發放往來,且公司財務人員也確認阿鑫工資是通過張老板的銀行賬號進行發放。 另外,張老板的公司之前已經在與阿鑫的勞動爭議案件中,確認轉賬款系公司支付給阿鑫的工資和提成。因此,張老板的銀行賬號也是該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方式之一。 而且,對于本案多筆款項轉賬往來,張老板也未能提供借條或其他借款憑證予以佐證。因此,法院判決認為原告主張雙方存在民間借貸關系,缺乏事實依據,不予支持。 |
相關閱讀:
- [ 11-01]連江海帶行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 經驗將總結推廣
- [ 09-29]國慶長假催熱榕看家保姆市場 7天長假價格上千元
- [ 09-26]廈門部分工種工資指導價位發布 金融業行業最高
- [ 09-26]廈發布393個工種工資指導價 高級藍領年薪可達20萬
- [ 09-26]廈門人社局發布393個工種工資 企業董事月薪超5萬
- [ 08-23]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 福建省財政轉移支付41.9億元
- [ 08-13]前7月福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3%
- [ 08-04]2015年廈門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發布 最高漲14%最低漲3%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