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吳笛)失業后如何領取失業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領取?可以領多久?昨天上午,市社保中心失業保險科相關負責人接聽12333專線,就失業保險待遇問題接受了讀者的咨詢。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據介紹,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2)已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后兩個月內申請有效;(3)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非個人辭職)并有求職要求的。 符合失業金申領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在用人單位辦理完停保減員手續的5個工作日后,到原用人單位所屬的社保中心,填寫《廈門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辦理申請失業保險金手續。具體需要攜帶的材料請登錄社保卡信息網服務指南查閱。 本市人員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辦理成功后次月起每月23日-25日通過銀聯轉入失業人員個人銀行賬戶。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六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據悉,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將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由原來的3%調整為2%,單位部分由原來的2%調整為1.5%,個人部分由1%調整為0.5%,減輕了企業和個人的負擔。同時,本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社平工資的60%為基數為其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繳納的期限和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相一致,目前標準是每月303.66元。 【問答】 問:我一個朋友的失業金是1400元多?為什么我才1275元? 答: 我市今年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分為三檔:1) 累計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發放金額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5%,即每月1275元;2) 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發放金額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每月1350元;3) 累計繳費九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5%,即每月1425元。 問:我可以領取2年的失業金。但領了3個月后,我又找到了新單位準備上班。請問沒領完的部分要怎么處理呢? 答: 失業人員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業后又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待就業再失業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以再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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