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學交通法規時大家都知道,黃色網格線內的區域禁止停車。從元旦起,在此區域違停的罰款額度上升為400元,一年超過兩次,第三次要罰800元。 昨天廈門思明交警介紹,思明區共劃設了65個黃色網格線區域。網格線都有特殊用途,一般施劃在重要地點周邊,如醫院、消防通道、學校等。如果在黃色網格線內違停,易導致這些重要地點車輛無法正常通行,嚴重的可能導致救災、救援延遲。 目前,在黃色網格線內違停,依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處罰150元并記3分。 不過,修改后的《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黃色網格線內違停的處罰大大加重了。 其中第46條規定,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車站、網狀線區域停車的,處以400元罰款;一年內有此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該項規定數額二倍的罰款,也就是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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