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城小區搶劫案”昨在海滄法院開庭,三名被告當庭認罪
率先全省使用“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審員”的大合議庭模式公開審案
四名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程午鵬 李沛 通訊員付臻)在海滄天湖城小區盜竊,遇到保安阻攔,竟駕駛汽車沖破道閘,沿途多次剮擦車輛,最終在島內棄車逃跑。今年年初,本報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昨日,海滄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三名被告人當庭對基本犯罪事實認罪。昨日,法官并未當庭宣判,目前案件仍在審理當中,本報將持續關注判決結果。
在本案件的庭審中,海滄法院率先使用“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審員”的大合議庭模式公開審案,成為福建省法院在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中的第一案。
現場
陪審員向被告提問 追問作案現場細節
昨日的庭審現場有些特殊,除了3名法官外,還有4名人民陪審員,他們一起組成7人制合議庭。庭審中,主法官示意人民陪審員開始提問。
人民陪審員洪正強率先提問:“你們沒做什么行動,后來保安為什么走掉?” “當時就是想逃跑?!绷耗沉只卮?。
洪正強問:“手上有工具嗎?做什么用?”梁某林答:“小螺絲刀,看到保安拿了棍子,怕被打,就拿了螺絲刀。”
“沒做什么舉動,后來保安為什么走掉?”洪正強追問。梁某林回答說:“當時只是想逃跑?!?/p>
洪正強發問完,另一名人民陪審員鄭美霞繼續向被告人梁某林提問。
改變
陪審員與法官共同投票 事實部分獨立發表意見
其實,昨日庭審現場人民陪審員對被告人的提問,只是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一個縮影。
在開庭前,人民陪審員提前閱卷,與法官展開討論,梳理案件脈絡以及疑難點;庭審中,陪審員就具體關鍵性事實配合法官對被告人進行發問;合議中,人民陪審員根據自己的知識及日常經驗,對案件事實部分獨立發表意見,與法官一起認定事實,進行投票表決。
此次人民陪審員的改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人民陪審員的人數由以往的1到2名,改變為2人以上;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對案件事實認定部分進行表決;人民陪審員是從海滄區年滿28周歲的常住人口中隨機抽取到人民陪審員數據庫,在開庭前用搖號軟件從數據庫中抽出。
先例
全省僅5家法院試點 海滄法院率先運用
據了解,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是今年的重點司法改革任務,具有一定的戰略高度。
海滄法院是全國50家(福建省僅5家)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法院之一,昨日采用“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審員”的大合議庭模式公開審案,也成為福建省法院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第一案。
據海滄法院工作人員介紹,人民陪審員在法院庭審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部分人民陪審員對村規民約的了解程度更甚于法官,可以從不同的人生閱歷、知識范圍內對法官的庭審進行互補。
這次海滄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也是為實現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寬人民監督司法渠道,增進人民對司法的理解和信賴作出的努力。
【案件回放】
撬挖保險柜被發現 四人駕車瘋狂逃竄
今年1月27日10時許,被告人潘某平、梁某林、梁某安伙同“光阿里”,駕駛一輛假牌號的黑色豐田牌小轎車進入海滄區天湖城小區,乘坐電梯來到22樓,逐層敲門試探,準備實施盜竊。
當他們撬開22樓一戶居民家后,發現屋內有人未得逞。隨后,梁某安在電梯口望風,潘某平、梁某林、“光阿里”撬門進入18樓一戶居民家,撬挖一個保險柜時觸動了警報器。
小區保安上樓查看,四人聞風而逃,在樓下與保安相遇,被攔住后,四人駕車沖破小區道閘,從海滄大橋進島,為逃脫警察攔查,直接駕車撞開兩部汽車,奪路而逃。被告人潘某平駕車逃至湖里金山路東側垃圾處理廠附近后,四人分頭棄車逃跑。
2月10日晚,在江西警方的協助下,海滄公安分局專案組民警在江西宜春市一家酒店將潘某平、梁某林、梁某安抓獲,三人均為當地人,另一名被告人“光阿里”已被警方網上追逃。
昨日的庭審現場,《廈門日報》當時對此案的報道,也成為公訴人向法庭提交的書面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