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多。(本報資料圖片) 廈門日報訊(記者黃曉波)昨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廈門市鼓浪嶼建設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經由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消息同時列出了兩部法規的正文。 根據正文內容,《辦法》旨在規范鼓浪嶼建設活動的管理,加強鼓浪嶼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而制定。 統一管理建設項目 針對鼓浪嶼建設活動,《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將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前置審批、統一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統一處罰的管理制度。 依照《辦法》,今后,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將在鼓浪嶼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建設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建設項目申報主體的申報。 受理建設項目的申報材料后,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將對建設項目進行逐個登記建立申報臺賬,并應進行統一前置審批。對于重大、復雜的建設項目,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作出前置審批意見。 思明區人民政府應當按聯合監督檢查制度要求,指派相關部門與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共同建立統一監督檢查隊伍,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一旦發現建設項目有違法行為的,市規劃、建設、文化(物)、市政、公安、市場監督、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等行政管理部門應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細則》則旨在加強對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與利用,更好地保護鼓浪嶼文化遺產,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而制定。 捐贈風貌建筑可獲獎金 除了對一些有礙風貌建筑保護利用的行為做出限制外,《細則》同時還有大量鼓勵性措施。比如,根據捐贈歷史風貌建筑的現狀、保護等級,捐贈歷史風貌建筑的所有權人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獎勵,同時,鼓浪嶼風景區管理機構應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捐贈歷史風貌建筑的所有權人授予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先進單位、個人的榮譽稱號;被捐贈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境外公民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將其提名為廈門榮譽市民候選人,經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向其頒發廈門榮譽市民稱號。對于自愿搬遷的歷史風貌建筑的占用人、對歷史風貌建筑自行進行結構更新或拆除重建項目建設且符合條件的所有權人等,《細則》也給出了明確的獎勵措施。 法規摘要 《鼓浪嶼建設活動管理辦法》 鼓浪嶼建設活動將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前置審批、統一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統一處罰的管理制度。 《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被捐贈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境外公民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將其提名為廈門榮譽市民候選人,經市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向其頒發廈門榮譽市民稱號。 |
相關閱讀:
- [ 09-17]廈成立專門評審委員會 編制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方案
- [ 09-08]鼓浪嶼風貌建筑基本完成建檔 391幢建筑有了身份卡
- [ 08-26]廈門城管執法新舉措 破壞歷史風貌建筑最高罰8萬元
- [ 08-20]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保護取得成果 170幢建筑修繕完成
- [ 07-04]鼓浪嶼兩歷史風貌建筑店面收回 將重新規劃保護利用
- [ 06-03]廈門歷史風貌建筑將有保護方案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
- [ 04-23]鼓浪嶼入選歷史文化街區 持續修繕風貌建筑獲肯定
- [ 01-28]廈門征集歷史風貌建筑 市民可網站留言或電話推薦
- [ 08-30]福州蒼霞片區8處歷史風貌建筑已確定遭拆除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