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檢查客運車輛。(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供圖) 廈門日報訊(記者 徐景明 通訊員 曉紅 洪玲燕輝)廈門近日啟動的交通“十大行動”中,維護良好客運秩序是其中一項工作。昨日記者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了解到,自進入春運以來,共查獲違規客運班車、客運包車、旅游包車47輛,防患于未然。 昨日上午,集美大隊的執法人員巡查到轄區內集美北大道順豐物流門口時發現,車牌號開頭為桂P的宇通牌大客車停靠在路邊。見到執法人員,司機頓時慌了神連忙說:“同志,我是開車到這邊掉頭的,不是來拉客的,不要處罰我了。” 據了解,這輛車由廣西東興開往福建石獅,是一輛省際客運班車。這輛車的行駛路線中,不包含集美北大道,是一起很明顯的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案件。據執法人員介紹,這很可能是司機想中途撿客牟利。執法人員暫扣了該車的線路牌和道路運輸證,作為證據進行登記保存,告知駕駛員即刻駛離,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集美大隊接受進一步的調查處理。據介紹,近期類似的案件還有好幾起。有市民舉報,忠侖公園停車場周邊,長期有長途客車違規攬客。執法人員通過連續蹲守,于1月27日查處一部河南籍違規站外上客的大巴。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站外上客危害很大,一是無法進行“三品”檢查,如果乘客攜帶危險品上車極易造成安全事故,隱患極大;二是容易造成城市交通擁堵;三是容易造成班車誤點,耽誤乘客時間;四是站外上客容易發生超員違章。 根據相關法規,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公布的班次行駛的,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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