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8 車內裝飾品擋住視線的,能及時糾正自己錯誤的不處罰。 交警辟謠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屬交通違法行為,很危險。 處罰 警告或處20元罰款。 【相關】 這五種情況下 吃罰單可申訴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璜 通訊員 陳繼洪周永寧)“電子眼”抓拍很厲害,但機器偶爾會出錯,有些罰單您可能覺得收得挺冤的。交警表示,有一些規定情形是可以進行申訴的,以下就是主要的5種: 1、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被拍攝到兩次違停,但車輛沒有移動過; 2、號牌錄入錯誤或者被“套牌”(被假冒號牌); 3、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交通違法,且有證據能證明的; 4、因合理繞開道路上的通行障礙(如交通事故現場、違法停放車輛、障礙物)招來的罰單; 5、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罰單,例如交通標志和標線指示不一致,或根據交警指揮通行而違反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指示等。 |
相關閱讀:
- [ 08-31]網傳一車只限三本駕照扣分 廈交警部門釋疑辟謠
- [ 05-30]廈三校校方辟謠“高校變職校” 稱未收到此類文件
- [ 03-16]網傳殿前搜出“暴徒”刀具 廈門警方回應辟謠
- [ 11-11]微博盛傳歹徒敲車窗割臉搶劫 警方辟謠提醒勿轉發
- [ 05-22]班主任拿刀砍人? 警方辟謠:受傷是事實不小心割傷
- [ 05-14]"方特"一天丟28輛摩托?警方經調查為"方特"辟謠
- [ 04-12]網傳全市高清探頭啟動查酒駕 廈門交警辟謠
- [ 08-10]廈門地震局昨日澄清地震謠言 消除公眾恐慌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