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5年實現(xiàn)“零火災”“零事故” 按照媒體報道,今年春節(jié),上海進入禁炮第一年。而說起廈門的禁炮工作,則可以追溯到20年前。 早在上世紀的90年代初,每到春節(jié)期間,尤其是除夕夜,消防官兵們很忙,因為市民們燃放煙花爆竹,到處起火成災。有一年的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全市消防隊收到近百次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的警情。 煙花爆竹引發(fā)大量事故,引起了廈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1997年1月16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了《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guī)定》,并在當年的春節(jié)期間正式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上升到了地方立法層面,廈門也成了全國首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城市。 從1997年,到今年春節(jié),算上頭尾,廈門的“禁炮令”已經(jīng)實施了20年。 在這20年的春節(jié)期間,涉及因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以及因煙花爆竹引起的人身傷害,一直在減少。廈門消防以及衛(wèi)生部門的統(tǒng)計顯示,從2011年以來,春節(jié)期間的“禁放查非”工作,已經(jīng)連續(xù)5年完全實現(xiàn)“零火災”和“零事故”。 “禁炮令”20年 市民意識不斷提高 亮麗成績單的取得,其實并不容易。 多年來,廈門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建立起春節(jié)期間煙花爆竹“禁放查非”專項行動聯(lián)席會議制度,公安、安監(jiān)、城管、工商、教育等各部門通力協(xié)作。尤其是除夕夜等“禁炮”重點時段,副市長、公安局長親自坐鎮(zhèn)指揮部,要求各督導小組嚴格督導巡查,確保各項查禁措施落到實處。 此外,在禁炮宣傳方面,廈門警方也做了大量創(chuàng)新成效的工作。 以今年為例,通過報紙、戶外廣告、微博、微信等媒體,對“禁炮”目的、意義和相關法規(guī)廣泛宣傳,對工作措施、查禁行動等集中報道,對查獲的煙花爆竹案件及時跟進、以案釋法,有效提升轄區(qū)市民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 已經(jīng)參與6年“禁放查非”的治安民警王新宇告訴記者,這幾年的除夕夜禁炮巡查,民警因為抓不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往往“空手而歸”。不過,這正是警方最想看到的結果。 “廈門‘禁炮令’實施20年,廈門市民對禁炮工作的認識也在逐步提高。”王新宇深有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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