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 文/圖)一名男子翻窗進入廈門中院辦公室,大鬧法院,啃咬法警。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這名瘋狂男子因犯妨害公務罪,近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據介紹,受害的法警被咬后右肩部受傷。此案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后,廈門市首例針對法院工作人員的妨害公務案。這一判決,給那些暴力抗法的人敲響了警鐘。 男子翻窗大鬧法院 監控錄像顯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時12分01秒,被告人洪某不顧工作人員勸阻,翻窗進入廈門中院接訪辦公室,執意滯留辦公室,還大喊:“領導不來,我就不走!” 大約一分鐘后,中院法警小陳等人趕到,上前勸導洪某離開,并告知他接訪還沒有開始,讓他到接訪大廳等候,但洪某拒不配合。 9時13分05秒,洪某開始動手,先是推搡法警小陳,后又抱住一把辦公椅對抗執法,企圖留在辦公室內。 后來,法警小陳等人多次勸解無效,只好搶下辦公椅,將洪某強行按住并帶離辦公室。洪某見法警要拖他出去,立即說:“你放開我,我自己出去。”但等法警一放開他,他又不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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