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黃嶸
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楊長平)都說姻緣天注定,可惜人間有怨偶。夫妻雙方情緒爆發(fā)時,有些人吵吵鬧鬧地交了心,也有些人吵鬧幾句就離了。今天的譚談看法,為您挑選了三件“閃婚”后離婚的案件,帶您看看維持一段婚姻有多不易。
【案例1】
當“拯救蒼生”遭遇“柴米油鹽”
“我們的姻緣是命中注定,要共同拯救蒼生。”聽到這句話,25歲的小梅(化名)被感動了,嫁給了年長她近二十歲的肖哥(化名)。然而,婚姻幸福與否終究是冷暖自知。結(jié)婚三年后,小梅向法院起訴離婚。
2011年小梅大學畢業(yè)不久,在一次活動中認識了前輩肖哥。肖哥什么都懂,令她仰慕不已。后來,肖哥給小梅算了一卦,說他們的姻緣是命中注定,有共同的使命要完成。當時小梅已經(jīng)辭掉工作,她以為自己既找到了人生目標,又找到了愛情。半年后,60后的肖哥和80后的小梅步入了婚姻殿堂。結(jié)婚后,小梅才發(fā)現(xiàn)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是問題。肖哥的經(jīng)濟狀況并不如她事先打聽的那么好,不僅要在租來的房子里過日子,連日常開支有時都要找親戚接濟。小梅很不開心,她覺得肖哥是在騙她。兩人也從原來的濃情蜜意變得劍拔弩張,三天兩頭吵個不休。
孩子的出生不但沒有把兩個人拉得更近,反而推得更遠了。由于孩子先天唇腭裂,小梅為了照顧孩子費盡心血,肖哥卻沒有負擔起作為父親的責任。孩子兩歲時,肖哥突然回了河南老家,丟下妻兒獨自在廈門生活。盡管事后他解釋是因為父親病危,他必須回去照顧,但兩人就此分居。2015年,小梅向思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在法庭上,肖哥仍在為了挽回婚姻而努力。他說自己一直感恩能遇見小梅,因為是她讓他擁有了刻骨銘心的愛情。前半生他過得本就坎坷,孩子的先天疾病幾乎將他擊垮,后來又碰到父親病危,一連串的事情不僅打擊了他,也讓小梅對他產(chǎn)生了諸多誤解。他認為兩人之間沒有原則性的矛盾,一切尚還來得及。
法官說法
法院最終沒有判決雙方離婚。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原、被告是基于有共同的宗教信仰而走到一起,并建立一個家庭的。雖然婚后因為家庭瑣事產(chǎn)生了矛盾,但原、被告并未在真正冷靜溝通后,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現(xiàn)被告當庭表示珍惜這段婚姻,并表示要努力挽救夫妻感情,原告應該嘗試著給雙方機會去修復感情的裂痕……被告作為較年長者,應努力提升自身的性情,增強家庭責任心。而原告則應學習獨立。雙方應加強平等溝通,互諒互讓,共同維護家庭。”
【案例2】
相識兩個月拍婚紗照 婚后三個月提出離婚
大概連小紅和小黃(均為化名)他們自己都想不到,短短八個月時間,他們就經(jīng)歷了相遇、相知、相戀、結(jié)婚和離婚等很多人一輩子都不會全部經(jīng)歷的事情。
小紅和小黃都是85后,2014年初經(jīng)雙方父母的朋友介紹認識,很快確定了關系,2個月后就一同前往澳大利亞旅游,還順便拍了婚紗照。當年夏天,小黃的父親登門下聘,聘禮包含88000元現(xiàn)金、金手環(huán)、金項鏈、白金戒指等。在相識4個月后,小紅和小黃登記結(jié)婚。
然而僅僅過了三個月,小紅就把離婚提上了議事日程。她告訴法官,婚后她才發(fā)現(xiàn),小黃身上有很多謎團。比如,原來她是嫁給了外國人,因為小黃已獲得澳大利亞國籍。再比如,小黃在婚后提出,自己可以放棄澳籍回國,和小紅廝守終身,但條件是小紅的父母要支持他創(chuàng)業(yè),而他的創(chuàng)業(yè)啟動資本還缺幾十萬元。還有很多小紛爭,比如在廈門本地婚宴該怎么辦、請哪些人等等。總之,小紅和小黃之間總是在吵架,甜蜜相處的時間非常有限。
在法庭上,小兩口還在吵。小紅堅持要離婚,小黃不肯,說自己為了這段婚姻南北半球兩頭跑,足足投資了五十萬元,展現(xiàn)了十足的誠意。小紅希望能收回或銷毀相戀期間共同拍攝的婚紗照和視頻,小黃也堅持不肯,說要留做紀念。
唯獨對彩禮的處理,雙方?jīng)]有異議。小紅明確表示愿意退還聘金和首飾,一概不留。
法官說法
小紅的離婚訴求最終得到法院支持。法官指出,小紅和小黃從相識到結(jié)婚時間非常短暫,缺乏深厚的感情基礎。被告小黃雖不同意離婚,但相識四個月就結(jié)婚、婚后未曾共同生活、矛盾多多等都是事實,可見雙方婚前缺乏了解,系草率結(jié)婚,婚后亦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故應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確無修復之可能。
【案例3】
妻子去夜場工作 成離婚導火索
客人、愛人、枕邊人,阿倩在小鐘(均為化名)的人生中扮演了很多不同的角色,最終還是成為陌路人。
2011年7月,阿倩光顧了小鐘工作的發(fā)廊。當時前者是客人中最漂亮的姑娘,后者是理發(fā)師中最帥的小伙子,任誰看了都要夸一聲“郎才女貌”,兩人也就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兩個月后,兩人登記結(jié)婚,阿倩很快就生下了可愛的兒子。
三張嘴吃飯,僅靠小鐘一人的工資壓根不夠。產(chǎn)后七個月,阿倩就拾起了老本行,重新回到夜場做些推銷工作,貼補家用。她問心無愧,小鐘卻心里有疙瘩。對于妻子重返夜場一事,小鐘怎么都接受不了。在一次爭吵中,他還動手打了阿倩,直到警方趕到現(xiàn)場,他才如夢初醒。
這一打,把阿倩打出了家門,兩人就此分居。幾個月后,小鐘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官說法
由于阿倩也同意離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之可能,法院最終支持了離婚訴求。兩人都愿意撫養(yǎng)孩子,但考慮到小孩原本就長期跟隨父親生活,維持穩(wěn)定的生活環(huán)境有利于孩子成長,因此法官判決孩子隨小鐘生活,阿倩有探望孩子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