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仍為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100萬元,家庭保低額度保持20萬元不變。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均不超過3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仍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到廈出差住宿標準如下:900元/人·天(部級)、500元/人·天(司局級)、400元/人·天(其他人員)。
公積金貸款
流動性調節系數
五一起調整為0.6
部分職工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可能減少,但對最高、最低貸款額度沒有影響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了在公積金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讓有限資金滿足更多的購房職工貸款需求,從5月1日起,廈門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系數將由0.8調整為0.6。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系數是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參數之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系數下調之后,部分職工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可能會減少,有貸款需求的職工應盡早了解,及時做好購房資金配置計劃。不過,此次流動性系數調整并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時效,中心為確保職工及時貸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開辦“公轉商”貸款業務,并將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保障職工應貸盡貸。如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職工可采取配置商業性住房貸款一起的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需要提醒的是,流動性調節系數調整對廈門住房公積金最高、最低貸款額度沒有影響,廈門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仍為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100萬元,家庭保低額度保持20萬元不變。
公務員出差
到廈每天最高可報
900元住宿費
廈門日報訊(記者 張珺)從5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地方出差,住宿標準將有變化,而且全國各個省、市、區的標準也有區別。
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
目前,我省各地的住宿費標準已經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到閩出差的具體標準如下:福州、泉州、平潭為一個檔次,分別是:900元/人·天(部級)、480元/人·天(司局級)、380元/人·天(其他人員);其他設區市為一個檔次,分別是:900元/人·天(部級)、480元/人·天(司局級)、350元/人·天(其他人員)。廈門作為計劃單列市,標準如下:900元/人·天(部級)、500元/人·天(司局級)、400元/人·天(其他人員)。
據悉,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的調整,主要是出于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的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的考慮,而公務員出差只要在規定的標準內住宿,將不再受指定酒店等約束。
“營改增”全面推開
5.2萬戶企業
可享發票免認證
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肖雨徐于平)5月1日開始,隨著營改增試點全面推行,廈門包括新納入改革試點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內共5.2萬戶企業,將可以享受到發票免認證服務。昨日上午,市國、地稅局聯合召開政策通氣會,就國稅總局最新出臺的營改增試點稅收征管細化規定做了說明。
為確保首期申報順利完成,國稅總局日前發文,決定延長試點納稅人的首次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稅務人員說,按照總局最新規定,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由原來的6月15日延長至6月27日。
原先兼營增值稅、營業稅業務的小微企業,5月1日后能否繼續享受稅收優惠,也是關注度較高的問題。對此,稅務人員表示,5月1日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月銷售額均不超過3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仍可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此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對試點納稅人5月1日前已領取的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據悉,廈門稅務部門已明確,舊發票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值得一提的是,營改增全面推開后,除了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外,B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將獲準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只需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此外,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間也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8月起按照納稅信用級別分別適用發票認證的有關規定。
休漁開始
廈千艘漁船
分時段進行伏季休漁
廈門日報訊 (記者 林雯)5月1日中午12時起,福建省海域將進入為期4個半月的休漁期,至9月16日,廈門約有1000艘漁船將按照不同作業類型分時段進行伏季休漁。
根據休漁相關方案,5月1日12時至7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燈光圍網或單船無囊圍網、燈光敷網或船敷箕狀敷網作業。5月1日12時至7月16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張網作業。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刺網、桁桿蝦拖和籠壺作業。
福建省北緯26度30分以南海域從5月16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海域從6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圍網、雜漁具作業(桁桿蝦拖、燈光圍網或單船無囊圍網、燈光敷網或船敷箕狀敷網除外)。
要注意的是,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凡其作業類型之一屬伏休對象的,均應進行伏休。兼作不同作業類型且均屬休漁對象的漁船,休漁時間從最早的作業開始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釣具作業在此期間不休漁。
按照規定,在休漁期間,所有漁船都要回到漁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碼頭或澳口停泊,對違反伏休規定的漁船,廈門海洋漁業部門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