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鄔秀君 通訊員李琪彬)四月的廈門潮濕無比,這種讓人難受的氣候卻成了菌菇類瘋長的好時節,吸引了很多市民前往郊區或公園采摘蘑菇。于是,一條關于蘑菇和其他食物不能一起食用的“緊急通知”在朋友圈被瘋傳。
“通知”是這么說的:“醫大已經死17人,友情提醒:最近醫院急診的患者比較多,大都是蘑菇中毒,今年蘑菇豐收,蘑菇可以和小白菜一起炒,但不能和茄子一起吃,會中毒;在水焯蘑菇的時候放大蒜,如果大蒜變色了,就有毒,不可食用。而且蘑菇和小米、大黃米千萬不要同吃,會產生一種毒素,醫院治不好,后果很嚴重。”消息來源則稱,是來自青島市立醫院原院長孫玉安。
“通知”所說的內容靠譜嗎?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2012年就有該謠言
并演化出多個版本
記者在網絡上搜到青島市立醫院,在該醫院的網站上發現,孫玉安確實曾是該院院長。記者聯系到醫院宣傳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期并沒有聽說前任孫院長有類似言論。記者輾轉多次,未能聯系上孫玉安本人。
記者在網絡上搜索“蘑菇不能和茄子一起吃”的相關信息,發現早在2012年9月份就有貼吧發布這條信息,而在去年9月份信息再次出現,有多家媒體對此進行辟謠。
對于“醫大已經死17人”的表述,網絡上甚至出現多種版本,有的是吉林大學附屬醫院,有的是天津醫大,唯一相同的便是關于蘑菇和其他食物相生相克的說法——也就是說,謠言傳播已久,并且演化了多個版本。
這種說法不靠譜
除非吃了毒蘑菇
蘑菇是否可以和茄子、小米、大黃米等一起食用,是否真的存在“相生相克”的情況?廈門中醫院的主治營養師陳紅潔認為,這種說法站不住腳。“我們平時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臨床病例,蘑菇、茄子、小米等都是非常常見的食物,我從來沒有碰到這種所謂產生毒素的情況。”陳紅潔說。
對于吃蘑菇中毒的情況,陳紅潔認為,如果真的中毒,要判定是否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這個蘑菇本身是不是毒蘑菇;二是蘑菇和其他食用的蔬菜在運輸過程中是否被一些化學藥品污染或者是沾染了其他有毒物質。如果這兩種情況被排除,這些食材放在一起吃,并沒有問題。
陳紅潔說,從營養學角度來說,有些食物放在一起會有毒的說法并不存在——可能是烹飪方式和烹飪過程有問題,比如四季豆沒有煮熟會產生毒素。
提醒
毒蘑菇很難分辨
最好不要自采蘑菇
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營養科鄭欣醫生表示,食用蘑菇出現中毒癥狀,最大的可能就是誤食了毒蘑菇。鄭醫生說,這個季節非常潮濕,也是菌菇類瘋長的時期,她建議市民朋友最好不要去郊外、農家樂自己采蘑菇。因為菌菇種類很多,毒蘑菇不容易鑒別,所以買市面上賣的就好。
誤食毒蘑菇該怎么處理呢?鄭欣醫生說,一般蘑菇中毒會分期分情況,首先是潛伏期,這期間并不會出現任何癥狀,但發展到下一階段便會出現類似腸胃不舒服的癥狀,一旦感覺不舒服要第一時間去醫院,醫生會做專業處理。
廈門中醫院消化內科主治醫師黃敦煌說,一旦出現誤食毒蘑菇而感到不適,患者在家可以先對自己催吐,盡量把毒物吐出來。而如果出現手腳麻木、肢體無力或者呼吸短促和困難的情況,要立即就醫。黃醫生還提醒說,如果是農藥打得過多,食用時清洗不干凈,也會出現不舒服的癥狀,所以他建議市民朋友買了蘑菇要清洗干凈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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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豐蝦仁干
含亞硫酸鹽
昨日,省食藥監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廈門沃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蝦仁干抽檢不合格,被查出含有亞硫酸鹽。
據悉,廈門沃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蝦仁干的抽樣來自福清好又多百貨。經抽檢,“沃豐蝦仁干”被檢出不合格項目為亞硫酸鹽,生產日期分別是2014年9月30日和2015年3月11日。被抽樣單位為福州市福清好又多百貨商業廣場有限公司。
亞硫酸鹽作為食品漂白劑、防腐劑,能防止鮮蝦生成黑斑,但攝入4-6g可造成胃腸障礙,導致劇烈腹瀉、慢性中毒、頭疼、腎臟障礙、紅血球和血紅蛋白減少等癥狀。國家規定水產品中不能檢出亞硫酸鹽。
省食藥監局已組織相關市、縣局對問題產品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督促問題企業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并依法對相關企業立案查處。(本報特派記者張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