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鄭智敏)對于車主來說,給愛車買車險是必不可少的事情。6月4日起,福建實施新的車險費改,改革方向一致,廈門系數有微調。新政實施后,汽車出險頻率越高,續保費用也就越高。那么,費改后車主們應該怎么買車險?小問題該不該申報理賠? 部分爭議條款有望得到解決 此次費改,15項爭議較大的商業險免責內容將被刪除,“無責不賠”、“撞了自家人保險不賠”等霸王條款將得到解決。“高保低賠”一直是車險行業爭議問題之一。例如,改革前,使用了10年后價值僅4萬元的舊車,投保商業險時須按10萬元繳保費,出了事卻只按舊車價理賠。改革后,車損險的保額將按投保時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車主需要支付的保費將更低。 “未年檢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拒賠”案例屢見不鮮。改革后,審驗未合格的商業車險免責條款內容被刪除。新規還明確了“第三者界定”,改革前,在保險條款中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員的家庭成員不屬于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改革后,家庭成員被納入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另外,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但無法找到第三方時,保險公司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這樣的規定也將被廢除。 出險可先報險再決定是否理賠 現在出險一次就沒有優惠了,以后出險前還得盤算好到底該不該報保險? 其實不然,發生事故后,車主可以先報保險,然后再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理賠。新政規定:年度保險期內,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出險2次保費上浮25%,出險3次保費上浮50%等。其實,商業車險費改目的是“獎優罰劣”,因此強調出險與費率掛鉤,出險次數越多,保費就越高,而不怎么出險的車主,就可享受到更優惠的費率。 報了保險但沒有理賠,不會計入理賠的次數中。商業險與交強險也是分開來計算的,如果交強險出險,那么理賠次數的多少只會對交強險的優惠有影響,不影響商業險的投保與折扣。 費改后是否可以少買幾個險種 既然出險一次就沒有折扣了,那么有些車主會說索性不要買保險了或者少買點險種。事實上,有些基礎險是必須要買的,買保險防的就是萬一。一般來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是最基礎的,應放在必買清單之列。而且,新規中車損險與費改前相比,保障范疇大大增加,不僅將冰雹、臺風等自然災害,駕駛證失效或審驗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車、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所導致的損失等情形納入保險保障范圍。 當然了,隨著車損險保障范疇的擴大,車主們應根據自身需求減少一些附加險種的選購,例如劃痕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此外,購買車險要更仔細些,細讀保險條款,了解該險種“保什么”、“不保什么”,尤其關注保險條款中特別注明的“責任免除”條款。 維修不超千元最好別輕易報險 費改后,是否選擇出險需要衡量。費改后的車險費率調整系數由三部分構成,即無賠款優待系數(NCD系數)×自主核保系數×自主渠道系數。其中,NCD系數是費率高低的關鍵。改革后,駕駛行為良好、以往賠款次數少或零賠款的車主,可以享受到更大幅度的保費折扣優惠;而賠款次數超過1次以上,保費上浮的幅度就會大于以往。費改前NCD系數是0.7—1.3,費改后,廈門變為0.4—3(廈門NCD系數同全國略有差別)。也就是說,費改前最多打7折,而費改后最多可以打4折。假設保險費為6500元,打8.5折后為5525元。如果出了一次險,修車費只有幾百元,但第二年保費不打折,那么與第二年增加的保費相比,幾百元的維修費還是自己墊的合算。 需要提醒的是,如涉及定責案件及發生人員傷亡的情況,請務必報警并向保險公司報險,以便在案件處理中處于有利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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