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違規行為 ●對定點機構:若“任由參保人點藥”、“無病取藥”、“濫開補藥方、涼茶方”,將根據協議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對涉事醫生:進行信用計分、暫停醫保服務資格處理 ●對違規參保人:社保卡會被凍結,社保待遇將受到影響 廈門日報訊(記者 何無痕 通訊員方曉梅)廈門從2010年開始實施醫保人員門診統籌基金報銷500元的政策,記者昨日獲悉,針對該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規行為,市人社局將加大監管力度,包括對個別定點機構出現“任由參保人點藥”、“無病取藥”、“濫開補藥方、涼茶方”的現象,根據協議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對涉事醫生進行信用計分、暫停醫保服務資格處理;違規參保人的社保卡也會被凍結,社保待遇將受到影響。 該政策自推行以來,市人社部門要求在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零差價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加強內部宣傳及監督管理,要求醫務人員嚴守職業道德,遵守行業規范,認真核卡、驗卡,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基本原則,杜絕“人情方”,從源頭上控制不合理行為發生。不過,一些違規行為依然存在。 市人社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是每一個參保人共同的基金,是參保人的“救命錢”,希望全社會共同維護,尤其希望廣大參保人參與到政策的宣傳和監督中來,確保最大限度維護患病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于發現亂開藥及浪費、濫用醫保統籌基金的個人或機構,積極給予舉報,人社部門將根據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相應的獎勵。 【鏈接】 市人社局 惠民政策 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零差價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時,包括國家基本藥物的藥品費用、一般診療費和可提供的常規醫療檢查項目,不超過500元部分都可由社會統籌醫療基金全部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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