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分遺產私生子起訴“老媽” 咋證明爹是爹
2016-07-07 08:24? 陳佩珊 楊長平?來源: 責任編輯:鄭王愷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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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起訴“老媽” 阿鼎去世,留下了兩套房產,但阿芳從不提遺產分割的問題。后來,小偉教育的問題也不提了。2015年,阿芳開始拒絕與小偉維持母子聯系,甚至懷疑小偉與阿鼎的血緣關系。 小偉年齡漸長,生活學習開銷日益增大,小偉的母親一人無法支撐其正常學習生活。他們認為,小偉有權要求分割遺產。于是,他們以小偉的名義將阿芳告上法庭。他們主張由小偉和阿芳共同繼承阿鼎的遺產,其中二分之一歸小偉所有。 阿鼎去世,做親子鑒定已不可能。小偉母子倆委托司法鑒定中心對小偉及其伯伯進行親權鑒定,結果表明兩人屬于同一父系家族。 父子血緣關系被質疑 庭上,阿芳并不承認小偉是丈夫的兒子。 “我所做的一切是想收養小偉,沒想到收養不成還成了被告?!卑⒎蓟貞?,2008年春節,小叔子將小偉帶到家中,稱小偉的母親要嫁人,想把小偉送人,所以推薦給阿芳。阿芳稱,后來此事沒了下文。 阿芳解釋,丈夫的葬禮讓小偉來披麻戴孝是小叔子的意見,小偉以干兒子的身份拿遺像。事后,她還給了小偉2500元作為答謝。 對于親權鑒定,阿芳拒不承認。她提出,丈夫兄弟姐妹多人,父系血緣關系只能證明來自同一父系,誰是小偉的生身父親無法確定。 法院判決 鑒定加證言 可為依據 親子關系屬于身份關系,是否具有親子關系決定了原告是否具有法定繼承權利。經審理,思明法院認為,小偉與其伯伯的鑒定雖可證明有血緣關系,但僅憑該鑒定無法確定阿鼎為小偉親生父親。 不過,法庭調查獲悉,阿鼎生前曾向其親友多次確認和小偉的父子關系,還以小偉父親的名義將小偉帶至兄弟姐妹家中短暫撫養,這可與鑒定結論相互印證。法院認為,小偉要求繼承阿鼎遺產,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經查,阿鼎留下的兩套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應予以分割。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50%屬于阿芳。阿芳小偉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兩人平分剩余50%,即每人25%。 思明法院判決,兩套房子,75%歸阿芳所有,25%歸小偉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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