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吳笛)本月起,廈門生育保險新政正式實施,受惠人群、申領條件、待遇計發等方面都發生變化。昨日,市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接聽專線,詳細解析新政。 新政實施后,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男職工本人,如輸精管結扎術等,可享受生育津貼。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也可參照城鄉居民醫保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即使未就業配偶未參加任何城鄉居民醫保或“新農合”,只要男職工符合申領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也可享受相應生育醫療費待遇。 根據新政,生育津貼將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折算,按日計發。若職工產假超過規定標準的,差額部分由所在用人單位負責補足。此外,參保人因正常工作調動或勞動關系改變需將生育保險關系轉入廈門或轉出廈門的,符合規定的月份可連續計算。 新政也為企業減輕負擔。下一醫保年度起,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到0.7%,即用人單位按其工資總額的0.7%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 熱門問題選登 問:我有工作,但我妻子沒有就業。她在2015年6月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何時可辦理?有申領期限嗎? 答:可享受。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日期在2014年7月13日之后、2016年6月30日之前的,受理期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生育日期在2016年7月1日后的,應自生育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問:我從2014年開始連續繳交生育險2年多,但今年2月懷孕后,3月就辭職了,預產期是2016年10月,這種情況能否申領生育津貼? 答:不能。2016年7月1日后生育的,參保職工至分娩前須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含生育月),才可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問:我妻子今年8月生孩子,之前她已交滿兩年社醫保,可以申領嗎? 答:2016年7月1日后分娩的,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須符合下列條件:(1)參保職工至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連續十二個月均需參保繳費,應繳保費未在三個月內到賬的,視為繳費中斷);(2)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 問: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除了到窗口外,還有其他辦理方式嗎?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憑本人社會保障卡、支持身份驗證的本人廈門銀聯儲蓄卡嘗試通過自助機、人社局官網、社保APP自助辦理:(1)按規定已辦理一、二孩生育登記服務,或懷孕不足4個月流產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2)在廈門定點醫院分娩或手術,并刷社保卡結算。 2016年7月1日后,女職工申領生育保險津貼不再提供申領表和匯總清單,但出院小結需加蓋醫院章。 問:我現在是在職人員,2011年生小孩曾申領過生育保險待遇,今年12月生育二孩,是否還能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待遇如何? 答: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不論一孩還是二孩,均可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待遇標準與二孩相同。 |
相關閱讀:
- [ 07-14]廈門生育保險新政策本月起實施 生二孩也有津貼
- [ 07-14]廈門實施生育保險新政策 生二孩也能領生育津貼
- [ 07-08]本月起新年度社保繳費有變化 生育保險繳費費率下調
- [ 07-08]廈門社保繳費“兩變一不變” 生育保險繳費費率下調
- [ 07-05]廈門杏濱街道出新舉措嚴控政策外多孩生育
- [ 06-08]廈門生育保險新政7月1日起實施 生育保險費率更低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