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調整自貿試驗區51項法規,縮小限制范圍
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為您獨家解讀
廈門日報訊 (本組文/本報記者崔昊)國務院日前發文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等18部行政法規、《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等4件國務院文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等4件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
這一文件的發布突破了哪些制度藩籬,廈門自貿片區外商投資企業將收獲哪些利好,對廈門重點培育打造的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帶來哪些機遇?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獨家解讀外商投資新機遇,讓投資者便捷地找到自貿試驗區新增外商投資機會。
按照《國務院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目錄》(簡稱《目錄》),一共調整了51項法規規定,主要包括兩大方面內容:一是在自貿試驗區內調整相關法律法規,確認在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改為外商投資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二是調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部分內容,明確四大自貿試驗區內涉及航空、海運、旅游、文化等領域的開放內容。
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繼2015年4月國務院決定在四大自貿試驗區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以來,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和實踐,進一步厘清在現有法律條文中對外商投資的相關限制,接軌國際慣例,縮小限制范圍,開放度進一步提升。
外商投資新機遇一覽
能源類
涉及能量型動力電池制造、生物液體燃料生產等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汽車電子總線網絡技術、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器的制造與研發;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能量型動力電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環壽命2000次)的制造。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生物液體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產。
交通類
涉及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綜合水利樞紐、船舶管理與運輸等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配套的乘客服務設施和設備的研發、設計與制造,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相關的軌道和橋梁設備研發、設計與制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制造,鐵路客車排污設備制造(在負面清單中要求,軌道交通運輸設備制造限于合資、合作)。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綜合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運輸企業,從事國際海上船舶運輸業務,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加快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創新,基于對等原則逐步放開船級準入,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投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投資設立航空貨運倉儲、地面服務、航空食品、停車場項目;放寬外商投資通用飛機維修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資飛機維修承攬國際維修市場業務的義務要求。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食品類
涉及食用油脂加工、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等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櫚油等食用油脂加工;暫時停止實施對外商從事大米、面粉、原糖加工和玉米深加工的限制;暫時停止實施對外商從事糧食收購,糧食、棉花批發,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經營的限制。
文化類
涉及演藝經紀、印刷、娛樂場所經營等
允許外國投資者、臺灣地區的投資者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為本省市提供服務。
允許設立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資企業,由國務院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提供服務,由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旅游類
涉及出境游等
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注冊的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經營中國大陸居民出境旅游業務(臺灣地區除外),由國務院旅游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工業類
涉及鋼鐵制造、摩托車生產等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摩托車生產,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修訂相關管理辦法。
暫時停止實施外商投資鋼鐵行業原則上不允許外商控股的要求,以及對外商的資質要求,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鋼鐵生產企業,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修訂相關管理辦法。
【解讀】
簡政放權:
審批核準改為備案管理
在外商投資備案制方面,調整的范圍包括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主要內容是在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暫時停止實施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改為備案管理;暫時停止實施外資企業設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暫時停止實施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原因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動審批,改為備案管理;暫時停止實施外國投資者出資方式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例如,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10億美元及以上鼓勵類項目,總投資(含增資)1億美元及以上限制類(不含房地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如今直接將權限下放至四個自貿試驗區,改為備案管理,讓更多資本更順暢地走進自貿試驗區。
產業更活:
涉及航空、海運等
廈門重點培育產業
《目錄》還涉及航空維修、海運、汽車等多個廈門市重點培育產業,對一些原來在負面清單規定之外的外商投資限制措施也進行了調整。
例如,在航空領域,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投資設立航空貨運倉儲、地面服務、航空食品、停車場項目;放寬外商投資通用飛機維修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資飛機維修承攬國際維修市場業務的義務要求。這將對廈門正在著力打造的“全球一站式航空維修基地”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航運方面,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這將對廈門推進廈門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帶來重大利好。
服務業更開放:
允許外商設立
獨資演出經紀機構
此外,在服務業方面的不少調整也讓很多人浮想聯翩。例如,《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外國投資者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經營的文藝表演團體,不得設立外資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規定,調整為“暫時停止實施相關內容,允許外國投資者、臺灣地區的投資者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為本省市提供服務”。
旅游業方面開放,也給落戶在廈門自貿片區內的福建省首家臺資合資旅行社——雄獅國際旅行社打開了新局面。據介紹,以前根據規定,雄獅只能經營福建居民的赴臺旅游業務,如今根據新政策,“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注冊的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經營內地居民出境旅游業務(臺灣地區除外)?!?/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