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八大類違法行為
-濫收費用行為。以按揭手續費、PDI檢測費、三包數據上傳費、綜合服務費、上牌費、出庫費等巧立名目,向消費者收取未提供服務項目的費用和無合法依據的費用等。
-強制搭售行為。違背消費者意愿價外加價、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等。
-消費欺詐行為。隱瞞事實、虛假陳述,誘導消費者購買不必要商品或服務以及以國產冒充進口、以副廠冒充原廠的配件,采取不正當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數量短缺等。
-商業賄賂行為。在商業車貸、商業保險、舊車置換、車損定價等方面給付或者收受商業賄賂等。
-虛假宣傳行為。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店堂告示、宣傳彩頁、新車發布、現場推介等形式對汽車版本名稱、配置、油耗、功能、性能以及相關主要數據、降價促銷信息等進行虛構事實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利用對比廣告貶低其他經營者的商品等。
-合同違法行為。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
-商標侵權行為。在汽車銷售維修保養以及裝飾裝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等。
-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銷售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而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銷售實行強制性產品質量認證管理的產品而未經認證的產品。
廈門市場監管、質監、發改委價格檢查部門再度聯手,全鏈條治理汽車流通市場。記者昨日獲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月在全市范圍內啟動了針對汽車市場的專項聯合執法檢查,重點對消費者舉報投訴較集中的汽車市場經營者巧立名目亂收費用等多類型違法行為進行多部門聯合執法。
據了解,此次汽車市場專項聯合執法檢查將持續至本月30日。同時,市市場監管局也將在全市汽車4S店中推行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汽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并指導廈門汽車流通協會進一步推廣去年底啟動的廈門汽車流通行業“創建規范經營示范店”活動,引導更多汽車銷售企業誠信經營,促進行業自律。
實施跨部門聯合執法
規范4S店經營行為
據了解,本次專項聯合執法檢查將重點查處汽車市場存在的濫收費用、強制搭售、消費欺詐、商業賄賂、虛假宣傳、合同霸王條款、商標侵權、銷售無證產品等八大類違法行為。行動將采取“一體化執法聯動”,即實施跨部門聯合執法。由設在市市場監管局的綜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并對行動中查處的重大案件實行督辦。
截至目前,此次針對汽車市場的跨部門聯合執法已開展三次集中行動,市場監管、發改委價格檢查部門分別對區域內影響范圍較廣、消費者舉報投訴較集中的廈門美東雷克薩斯4S店等五家汽車4S店進行了立案調查。
推廣新合同示范文本
引導企業誠信經營
在市場監管、發改委價格檢查部門指導下,經過篩選和審定,去年底,“建發三菱”、“信達福特”、“國貿東本”和“盈眾福海大眾”四家4S店成為廈門首批行業“創建規范經營示范店”。據介紹,今年年內,監管部門還將從島外四區各評出一至兩家“創建規范經營示范店”。
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汽車銷售”類投訴申訴403件。很多消費者是在對合同條款不夠清楚的情況下簽字,事后產生糾紛。汽車4S店往往以消費者已經在合同上簽字為由,拒絕消費者的訴求。記者了解到,今年三季度起,監管部門還將在全市推行汽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該示范文本將進一步明確汽車經營者與消費者的相關權利、義務及責任。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也提醒消費者,買車前要了解各種費用。據了解,根據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去年制訂的“汽車4S店收費項目明示欄”,買車收費項目中,只有少數收費是定價收費。如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屬依法征收;代辦上牌服務費中的車牌工本費為定價收費,車輛保險費是按險種確定保費。而今年即將推出的修訂版“汽車4S店收費項目明示欄”,還將明確列出“消費者自愿選擇”的收費項目,這些項目的收費屬于協商定價,消費者有議價空間,如汽車售價、代辦買車按揭服務費、代辦上牌服務費中的勞務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