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陶小莫/漫畫)“啟航”已經成為不少年輕人備考時認準的牌子,但“啟航”這個牌子,不是想用就能用的。這不,北京一家學校和廈門一家教育咨詢公司都因使用“啟航”先后被告上法庭。 不過,同樣是使用“啟航”,兩家企業被告侵權,最終的判決結果卻相反。北京的被告勝訴,而廈門的被告卻被判賠償15萬元。 這是為什么呢? 廈門企業用“啟航”被告侵權 近日,廈門一家教育咨詢公司因使用了“啟航商標”,被商標所有人告上了法庭,遭索賠30多萬元。 原來,“啟航學校Qihang School”的商標所有人是貴陽市的一家英語培訓學校。數年前,北京一教育科技公司與該校達成協議,獲得該商標在四六級培訓、考研培訓、公務員考試培訓領域的獨占使用權。 在法庭上,原告教育科技公司表示,廈門市一家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在辦公地點、宣傳資料和微信公眾號上都使用了相似的標識,如“SAILING啟航”“啟航考研”等等,涉嫌侵權。 北京學校用“啟航”贏了官司 但是,面對起訴,被告的廈門教育咨詢公司卻認為,最先使用“啟航”的并非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而是自己的合作方,即北京市海淀區啟航考試培訓學校。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廈門教育咨詢公司還向思明區法院提供了一份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判決。 原來,同在北京的兩家公司此前已經為此打過官司。當時,法院判決認定,北京啟航考試學校“在先善意使用”,根據法律的規定,商標注冊人不能剝奪在先使用人正當合理的使用權,不過北京啟航考試學校在標識上要與該注冊標識有所區別。 因此,廈門教育咨詢公司認為,他們加盟了北京啟航考試學校,所以使用“啟航”不屬于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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