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湖法宣)坐在家里,在電腦前動動鼠標鍵盤,公民個人信息一轉手就能帶來收益,如此輕松“賺錢”的手法吸引了27歲的黃某,不過他發布出售消息不久,便被警方盯上了。他被抓時,其電腦里存著56萬余條信息,相當驚人。 近日,黃某在湖里區人民法院受審,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據了解,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我市判決的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黃某只有初中文化,無固定工作。3年前,他因開設賭場罪在安溪被判拘役4個月。出獄后,他聽老鄉說,通過網絡倒賣公民的個人信息可以賺錢,他心動了。他通過QQ購買了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2015年11月19日,他做成了第一筆“生意”:他通過QQ聯絡到下家,把1050條新生兒的家庭信息賣出,獲利2200元。 此后,他來到廈門住在湖里區。今年3月份,他換了一個QQ號,搜索相關QQ群,發布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還與一些有意向購買的客戶聊起來。黃某所發布的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3月24日,黃某在其暫住處被民警抓獲,他的銀行卡和筆記本電腦也被當場繳獲。公安機關委托鑒定機構從電腦中提取到564081條公民個人信息。 據主審法官介紹,黃某違法買賣的這些個人信息不僅數量大,而且每條信息都非常詳細,包括名字、電話、證件號以及整個家庭情況。經審理,湖里區法院認為,黃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法官說法】 刑法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大大加強 去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其中第253條之一修改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下或者出售、非法提供50人以上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0條以上或者非法獲取100人以上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5000元以上”這三類情況。 該案主審法官說,之前的刑法對侵犯個人信息罪的犯罪主體做了列舉,為“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定罪的標準比較高。《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明確的列舉,也就是說把犯罪的主體擴大至一般主體及單位。另外,以前最高刑期僅為3年,《刑法修正案(九)》提高至7年,也加大了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相關案例】 新房鑰匙還沒拿到 業主信息就被叫賣 本報去年也報道過類似的案例。去年11月25日,一名21歲的鄭姓男子被警方抓獲,鄭某是一家借貸公司的業務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從非法渠道獲取公民的個人信息,然后逐個給市民打電話,推銷貸款業務。 警方在鄭某的住處查獲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和iPad各一臺,當三臺電腦內的信息被導出時,里面居然有100多萬條公民信息,涵蓋了公務員、各大樓盤業主、車主、企業名錄、商戶、學校人員、協會人員等。 在隨后的調查中,鄭某的兩個同伙先后被抓獲,分別是專門從事信息倒賣的林某森,以及我市一家裝飾公司的市場總監陳某光。警方循線深挖,終于將陳某光的上家找出,對方姓吳,武漢人,在廈從事房產中介。吳某曾是我市一家物業管理公司的信息維護人員,在職時,他能接觸到大量的公民信息,都是市民欲買房時留下的,他利用職務之便暗中存儲下來,有的房東還沒拿到鑰匙,信息就被倒賣。通過吳某的線索,警方將窩在他家中的3人抓獲,最終7名犯罪嫌疑人落網。 在家裝行業小有名氣的陳某光落網,引起行業震動。針對業內普遍存在的非法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用于業務推銷的現象,家裝行業還舉行專門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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