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祝你平安》、《青藏高原》、《春天的故事》……這些經典老歌,不少人都在KTV點播過。但是,近日廈門多家KTV因為這些老歌被告上法庭。 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深圳一唱片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狀告廈門多家音樂娛樂場所。 繳納了曲庫版權使用費,獲得音集協授權后,KTV就能點播所有歌曲嗎?這一問題,在法庭上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多家KTV被告侵權 今年1月,深圳一家唱片公司的維權代表來廈,對多家KTV、音樂會所等娛樂場所進行搜證。 經過比對,一家KTV內110首歌曲中,有80首的MV畫面、詞、曲、音源,均與該唱片公司擁有著作權的同名音樂電視作品完全相同。 在廈門的另外幾家KTV和音樂會所中,唱片公司也發現了與上述情況類似的侵權行為,近日也將侵權的幾家廈門KTV都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從曲庫中刪除侵權作品,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獲得授權 還是被判侵權 幾家被告的KTV都認為,他們已經向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交納了卡拉OK曲庫版權使用費,不應承擔侵權責任問題。 但法官不這么認為,對此,法官分析說,被告的這幾家KTV雖然與音集協簽訂了許可使用合同,卻無法證明涉案音樂專輯的著作權人已經授權音集協對涉案音樂電視作品進行管理,仍舊沒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以斗西路這家KTV為例,由于其將涉案80首音樂電視作品復制在其卡拉OK曲庫系統中,以卡拉OK形式向公眾放映,侵害了原告唱片公司對上述音樂電視作品的復制權和放映權。所以,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的責任。 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被告斗西路這家KTV立即停止使用和放映,從點播系統中刪除上述音樂電視作品,并賠償唱片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28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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