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路段:公路貨運車輛流量大、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的路段;超載超限運輸嚴重的貨運源頭路段;工程施工路段 重點車輛:三軸以上運載砂石、水泥、煤炭、鋼材等貨物的重中型貨運車輛和渣土車 違法行為:貨車總重超過規定限值、貨車闖卡拒檢、借故堵塞車道、損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 民警依法對違法的大貨車司機進行處罰。 貨車超重是重點查處的違法行為之一。 廈門日報訊 (文/本報記者 蘇麗娜 通訊員/交軒)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廈門警方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結合四大舉措,嚴厲打擊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強行闖關等四大違法行為,有效預防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安全、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四違法 違法1 超載超限 大貨車超載超限上路,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被稱為頭號“公路殺手”和“事故元兇”,已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難點。首先,超載超限貨車的荷載一般都會遠遠超過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縮短了道路設施的使用年限;其次,車輛載質量增大,會導致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極易導致輪胎負荷過重、變形,從而發生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增大了行車危險性;最后,駕駛人駕駛超載超限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 處罰: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罰500元,扣留機動車,記3分;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未達100%,罰500元,扣留機動車,記6分;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未達200%,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1個月,扣留機動車、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200%以上,罰30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扣留機動車、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對貨車所有人也需處罰。其中,對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100%,罰款2000元;對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未達200%,罰款10000元;對重、中型載貨汽車超過核定載質量200%以上,罰款50000元。 違法2 借故堵塞車道 在廈門,大貨車借故堵塞車道經常出現在“四橋一隧”周邊的道路上。這是因為“四橋一隧”設有限制大貨車通行規定,如海滄大橋,每天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20:00禁止大貨車通行,于是不少大貨車會在9時或20時前,在橋下等候,等通行時間一到,便蜂擁上橋。而大貨車車身大、載重大,在道路上違法停車,影響其他車輛的安全視距,也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此外,部分貨車會在夜間“任性”違停,認為夜間車少、人少,便在道路上隨意停放,甚至沒有開啟車燈、擺放安全提醒標志,導致后方來車撞上貨車,引發事故。 處罰:違法停車罰款200元。 違法3 闖卡拒檢 大貨車強行闖卡拒檢最直接的危害是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如設卡點上的執勤人員,每年全國都會出現貨車闖關撞傷交警的案例,還極易引發連環車禍,傷害周邊其他車輛和人員。而不少違法人員就此被訴諸法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大貨車闖卡拒檢的原因,主要是存在超載、超限、違法改裝等違法行為,企圖闖關躲避檢查和處罰。而一旦闖關,這些存在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的大貨車繼續上路,將極大地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處罰:不服從交警指揮,罰款150元;阻礙執行公務,處以5-10日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4 損壞設施設備 超高、超重、超寬的大貨車違法上路、上橋通行,極易導致道路、橋梁上的設備遭受損壞。如超高貨車撞斷限高梁;超載貨車上貨物滑落,壓壞隔離護欄;超重貨車使路面、橋面塌陷、破損等。 處罰:根據相關法律,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過失犯前訴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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