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流嵐)婚外情損害的不僅是夫妻感情,還有夫妻財產。近日,海滄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調解了一起家事財產糾紛案,原配將丈夫和第三者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第三者返還所有丈夫贈與的財產。 調任外地就出軌 揮金如土包養第三者 彩霞(化名)和丈夫秦剛(化名)于1999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子。2011年,秦剛被單位派往廣西辦事處工作,開始了與妻子兩地分居的生活。剛到廣西不久,他就認識了比自己小16歲的川妹子曉曉(化名),也許是因為獨自在外的寂寞,或者是因為貪戀年輕女子的美色,他和曉曉很快就在一起了。 秦剛對小情人頗為疼愛,兩人在一起也不過一年多的時間,他就轉了近37萬元到她的賬上,幫她付房子和寶馬車的首付款。后來秦剛調回廈門,這段關系也就斷了。2015年年底,彩霞偶然翻到丈夫的舊照片,才發現了枕邊人出軌的事實。 自己在家里含辛茹苦地撫育孩子、照顧老人,丈夫卻在外面養第三者,還把家里的錢往外搬,彩霞怎么想都咽不下這口氣。她把丈夫和曉曉一并起訴至海滄法院,要求曉曉如數歸還從秦剛手中拿到的每一分錢。 第三者早早有準備 謊稱贈款是借款 也許是早就料到了會有這么一天,曉曉出庭時也是有備而來。她拿出了兩張借條,內容是2011年秦剛向她借款10萬元和20萬元,以此證明后來秦剛多次轉賬給她,都是為了償還這兩筆借款。但當法庭調查她的賬戶時,卻沒有發現之前借款時的資金走向。曉曉解釋,這是因為她給的都是現金。 很可惜,曉曉的說法連秦剛都不承認。他說借條是分手前曉曉逼他寫的,借錢一事純屬胡編亂造。 經過法院的多次調解,曉曉也意識到自己的說法站不住腳,原本絕不還錢的態度也有所松懈。最終雙方各退了一步,彩霞同意只要165000元,而曉曉答應分期把這筆錢如數還給彩霞和秦剛夫婦。 【法官說法】 無過錯配偶 可主張財產返還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利,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須雙方協商一致。很顯然,出軌方無償贈與第三者財產并不屬于日常生活的范疇。如果無過錯的配偶一方對出軌方的贈與行為不予追認,該行為就是無效的,無過錯方當然有權要求第三者歸還受贈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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