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通訊員 流嵐)妻子是原告,丈夫是被告,丈夫的身邊站著曾經(jīng)的“小三”。庭上,夫妻雖各站一邊,但“婦唱夫隨”。近日,這一幕出現(xiàn)在海滄法院。丈夫曾出軌,給了“小三”近37萬元。經(jīng)法官調(diào)解,妻子向“小三”要回了16.5萬元。 妻子發(fā)現(xiàn)丈夫曾出軌 阿強和小燕結婚已十余年,生活平淡、安穩(wěn)。去年年底,小燕偶然得知了丈夫的秘密———曾出軌。在小燕的追問下,阿強沒有否認,但其強調(diào)早已跟對方斷了聯(lián)系。 經(jīng)調(diào)查,小燕發(fā)現(xiàn)阿強出軌的對象是小他16歲的女子花花。2011年,阿強被派往廣西工作,結識了花花。兩人開始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除此之外,小燕還發(fā)現(xiàn),阿強不僅背叛了婚姻、家庭,還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幫花花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寶馬車首付款等共計近37萬元。對此,阿強也不予否認。 憤怒之余,小燕決定向花花要回這筆錢。小燕認為,阿強未經(jīng)其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chǎn)無償贈予花花,損害了她的合法權益,花花理應將錢款歸還。 對于妻子的決定,阿強表示默許。在妻子的起訴下,阿強和花花見了面,一起成為被告。 “小三”辯稱是還款露餡 庭上,花花否認錢款系贈予,而是拿出了兩張有阿強親筆簽名的借條,落款時間均為2011年,欲證明那30萬元是阿強歸還的借款。在花花的說法里,這兩筆錢都是通過現(xiàn)金形式交付。為此,花花還請來了自己的朋友當證人。證人稱其曾借給花花10萬元,用于出借給阿強。 “借條確實存在。”阿強承認自己在借條上簽了名,但矢口否認兩人有真實的借貸關系。阿強稱,借條是在花花的逼迫下簽寫的。 是借貸還是贈予?這是糾紛關鍵。法官針對借條展開了核查,調(diào)查花花的收入、消費等情況,詳細向花花及證人詢問了錢款交付的細節(jié)等。經(jīng)核實,花花所言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也存在諸多矛盾。 最終,在法院的調(diào)解下,雙方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花花向小燕支付16.5萬元,分四期支付。另外,由阿強出具的兩張借條均失效。 |
相關閱讀:
- [ 10-21]廈門:丈夫私贈情人三十多萬財產(chǎn) 妻子上法庭討還
- [ 10-01]廈門一男子因買不到車票 突然發(fā)狂用鐵棍挾持妻子
- [ 09-23]高級電工原定帶妻子回家待產(chǎn) 決意退票留廈抗臺風
- [ 08-05]廈男子一天兩噩夢:中午妻子流產(chǎn)晚上4歲女兒燒傷
- [ 07-19]廈門一男子病逝留下巨額遺產(chǎn) 妻子亮遺囑要獨占
- [ 05-18]夫妻倆吵架妻子鬧自殺 老公報警,廈門機場民警援助
- [ 05-18]妻子飛廈輕生丈夫千里求助 民警登機救下輕生女子
- [ 05-18]吵架后妻子飛廈欲輕生 丈夫千里求助廈門機場民警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