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法律能怎么處罰? 廈門資深律師林敏輝:第三者,在現實中備受道德審判,原配譴責“小三”的新聞比比皆是,圍觀者也是罵聲一片。不過,法律上并沒有“小三罪”,沒有“出軌罪”。 但是,第三者的法律風險也不小。涉嫌重婚的,或構成重婚罪。重婚罪的認定不一定要求男女雙方在一方已婚狀態下又領取結婚證。在明知一方已婚,還“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就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出軌者,要擔哪些法律代價? 林敏輝:一是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是離婚財產少分。《婚姻法》規定,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三是喪失孩子撫養權。過錯一方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其出軌期間會被法院考慮。而一般還在哺乳期的孩子都會優先判給母親。 “小三”,收的錢要還給原配? 林敏輝:丈夫送錢給“小三”,妻子能不能討回來?我認為如果出軌一方贈送財產給“小三”,無過錯的配偶有權要求“小三”返還受贈財產。《婚姻法》明文規定,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供養或贈與“小三”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其返還,不能返還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無過錯的配偶一方對出軌方的贈與行為不予追認,出軌方的贈與行為就侵犯了無過錯方作為財產共同所有人的利益,就是無效的。也就是說,“小三”從丈夫那里獲取的錢財都屬于非法所得,隨時都有可能被原配通過法律程序討回。 出軌,是否必然導致離婚?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家事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韓雪明律師:出軌與離婚沒有必然聯系,只要過錯方真心悔過,取得無過錯方的原諒,婚姻關系仍可繼續維持。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法定的應準予離婚的情形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見,婚內出軌并不屬于法律明文列舉的應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因此,出軌并不必然導致離婚,但對婚姻的傷害是巨大的。 被出軌,應該怎么維權? 韓雪明:婚姻當中,一方發現另一方存在出軌的情形,無過錯方有兩個選擇,可以選擇原諒或要求離婚。若要求離婚,建議無過錯方盡量搜集過錯方出軌的證據,例如:1.要求過錯方出具保證書,內容為自認存在出軌過錯,并承諾以后不再犯錯等內容。2.搜集證明過錯方存在出軌行為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此外,還建議無過錯方搜集過錯方財產情況的證據,為后續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做好準備,如過錯方的工資收入憑證、不動產或動產產權憑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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