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健身館。
廈門晚報訊(文/圖記者 江雨豐)市民高女士遇上了一件煩心事:她花1萬多元請了一個私人教練幫助康復膝蓋,教練當初口頭承諾不會辭職,而現在卻辭職了。剩下的38節課沒人上,這可咋辦?她想退款而健身館不同意,健身館想給她換了教練而她又不肯。雙方就這樣一直僵持著。
近日,郁悶的高女士反映了這事,她說她現在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消費者】
我只認這個教練,其他教練我不接受
4月26日,高女士與健康100健身館簽訂了一份合同,寫明教自己普拉提課程的是一名劉姓教練,她買了12節課,每節課320元;6月29日,她再次買了25節課,每節課300元。在教練的勸說下,第二天她簽了第三份合同,又買了25節課,每節課280元。她一共買了62節課,將近1.8萬元。
高女士說,她對這個教練挺滿意的,她的膝蓋有傷,她想要做的練習主要以康復為主,當初選中劉教練,正是因為他擅長這一方面的訓練。當初教練口頭向她承諾不會辭職,可最近教練卻辭職了,她才上了24節課,剩下的38節課怎么辦?
高女士說,劉教練辭職后,健身館有幫她物色新的教練,但她不接受。她覺得擅長普拉提這個項目的教練不多,其他教練在這方面不是特別專業,還有,授課時間跟她的時間對不上。
高女士說,她想將未上完的38節課的學費退回來,但健身館不同意。
高女士說,她曾經向健身房提出,繼續讓劉姓教練輔導自己,但是需要借用健康100的場館練習,但這個要求同樣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健身館】
只能盡量安排合適教練,退款沒有辦法
記者聯系該健身館主管江先生。“我們選的教練她都不滿意。有一名教練達到了她的要求,但兩人的時間對不上。我們也很頭疼。”江先生說,健身房只能幫她尋找合適的教練,如果她執意想退款,這個要求沒有辦法滿足。
至于高女士提到的借用健康100場館繼續練習一事,江先生說,劉教練已經辭職了,高女士如果仍然想跟劉教練練習,她必須到劉教練新任職的健身館去,她必須到那家場館辦卡才行。但高女士說,那家健身館離她家的距離有點遠,這個方案她也不同意。
江先生說,關于這件事情,他們一直在和高女士溝通,不過雙方至今還沒有達成協議。
【律師建議】
簽協議時
應明確約定更換教練的情況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高萍萍律師說,口頭約定只有雙方都認可才有效,如果有一方不承認之前的口頭約定,則另一方無法證明口頭約定的內容。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公司,私人教練只是公司職員,因此,協議中應明確約定更換教練的情況。
她建議高女士和健身館繼續協商,尋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