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昨日,市國土房產局網站發布關于H2016P02等3幅地塊恢復出讓活動的補充公告,決定恢復這3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活動,拍賣會將于12月14日舉行。此次恢復出讓的3宗用地總土地面積15.91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達36.65萬平方米。上述三幅商住地塊原定于11月18日拍賣,但因調整出讓公告內容而程序性中止。本次重新公告,三幅地塊的規劃指標和起拍價等都未出現調整。 調整為“限地價、競配建”方式 但是,在競買規則上有了一個較大的變化。公告取消了之前“溢價率如超50%,開發商必須現房銷售”的要求,調整為“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即拍賣競價達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報無償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積。每次競報建筑面積應不少于500平方米,競報無償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積最高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競價上限價格。其中,位于海滄05-08片區灌新路與新景西路交叉口東北側的H2016P02地塊競價上限價格為19.83億元,上限樓面價3.15萬元/平方米;位于海滄05-12B南部新城片區海新路與后山尾北路交叉口東南側的H2016P03地塊競價上限價格為57億元,上限樓面價3萬元/平方米;位于同安區12-11片區鳳山路與岳東路交叉口東北側的T2016P02地塊競價上限價格為29.64億元,上限樓面價2.7萬/平方米。 公告針對無償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積建設及移交提出了具體要求。首先,該居住建筑面積要包含在地塊總居住建筑面積內,建成后應無償移交給廈門市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心。其次,該部分面積的建筑應與本地塊商品住宅統一標準、整體設計。在競得人向廈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樓盤表的同時,由接收方與移交方、公證方通過抽簽方式依次確定應移交的樓號、梯位、單元房號。此外,競得人應在本地塊綜合竣工驗收后、申請辦理項目初始登記之前,與接收方完成移交居住建筑面積的交付手續。 將審查土地出讓金資金來源 此次還將對參與土拍企業的土地出讓金資金來源進行審查,競買申請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需出具《關于競買交易資金的承諾書》,承諾其繳交的土地出讓金符合監管要求,否則同意被出讓人取消競得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地塊成交后,競得人應于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并與出讓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后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市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等部門聯合對競得人的土地出讓金(含競買保證金)來源進行審查,并在土地出讓金繳清后30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書。如審查發現違規的,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沒收競買保證金。 3宗用地出讓公告中均明確表示:根據市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要求,市國土房產局有權對本項目商品住宅的預售及銷售價格進行限制。 另外,市政府還審議通過了4宗商住用地出讓方案,總土地面積15.09公頃,總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出讓金總底價64億元,競價上限總價為96億元。該4宗用地將于11月28日~12月5日期間分別發布出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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