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的罰單。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男子騎自行車上路,被交警罰款5元,這樣一張罰單,是黃先生第一次遇到,他不知道該不該“吃下去”。廈門交警表示,如果黃先生對這起處罰有爭議,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11月24日17點多,黃先生騎自行車從金山出發,沿著仙岳路騎行前往蔡塘。至仙岳路后坑路口時,黃先生被一名交警攔下:“你騎自行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是違法行為。”說罷,這名交警就對黃先生開具罰單。
記者看到,黃先生系因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行為,被處以5元罰款、記0分的處罰,黃先生須持該罰單,當場繳納罰款或在15日內到廈門任意一家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黃先生說,當時人行道很窄,他就騎在機動車道上。黃先生騎自行車這么多年,這是他第一次收到這樣的罰單。
對此,交警表示,如果黃先生對本次處罰有異議,可在收到該罰單之日起60日內,向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申請行政復議,警方將重新調查,并依法做出相應的處理;黃先生也可在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這罰單到底該不該“吃”?
交警表示,部分自行車騎手在機動車道上橫行、逆行、闖紅燈等等,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共交通秩序,影響道路安全,也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這些騎手不僅會面臨處罰,警方也會對他們進行教育。
同時,交警告訴記者,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關于非機動車法律法規正適用于自行車。
騎自行車違法引發交通事故
闖紅燈、逆行、橫穿機動車道、塞著耳機騎車……自行車主的這些交通違法行為,經常在馬路上“上演”,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并不少見。對此,晨報特邀請交通專家吳亞章,用實際案例為市民分析違法騎車的壞處。
[案例1]
學生騎車戴耳機被撞
11月21日7點多,一名穿著校服的學生騎著自行車至蓮花二村時,與一輛45路公交車發生碰撞,學生應聲倒地,隨后被送往醫院作進一步檢查和治療。公開報道顯示,當時這名學生耳朵塞著耳機,且當時自行車是從對方車道正在行駛的一部大巴車后面突然逆向橫穿馬路,隨即發生這起事故。
吳亞章分析:騎手騎自行車還佩戴耳機,會導致騎車注意力的分散,且聽不到其他車輛鳴笛提醒,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所以,騎自行車時不要佩戴耳機。
[案例2]
騎手突轉向被撞致死
今年1月4日7時許,事發海滄翁角路與西園路的交叉路口附近,一輛助力車和自行車發生碰撞,此時,后方駛來的摩托車直接撞倒倒在地上的騎自行車的女子,導致該女子當場死亡。據助力車司機回憶,當時他是直行,自行車突然從右邊拐過來,躲閃不及,導致事故發生。
吳亞章分析:自行車靈活性較好,一些騎手沒把這種靈活性利用好,反而是隨意亂竄和轉向,其他車輛一旦躲閃不及,就會發生碰撞,造成事故發生。
[案例3]
騎手拐進快車道被撞
2014年11月29日,在杏林東路往杏林大橋方向的車道上發生一起事故。據涉事的公交車司機描述,當時他行駛在快車道上,一名男子騎自行車在右側車道行駛。突然,男子沖出來,公交車司機躲閃不及,就發生碰撞,男子摔進停在一旁的轎車底下。隨后,男子被送往醫院ICU搶救。
吳亞章分析:快車道上的車速都較快,自行車本來就不能進入快車道上行駛,騎手突然變道進入快車道,一是違法,二是導致快車道的車輛司機躲閃不及,較快的車速會讓碰撞結果更嚴重。
(記者陳小斌)
與自行車有關的交通違法
◆處罰標準:罰款50元
違法行為名稱:
1.違反規定載人;
2.違反指示標志、標線通行的;
3.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讓行的;
4.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未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處罰標準:警告或者罰款20元
違法行為名稱:
1.道路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2.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3.逆向行駛;
4.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
5.醉酒駕駛、駕馭非機動車;
6.不在規定地點停放,或停放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7.不按規定載物;
8.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
9.未滿12周歲駕駛自行車;
10.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
◆處罰標準:罰款且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違法行為名稱: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罰款2000元,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2.違反交通管制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罰款1500元,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