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微信聊天記錄,能不能當“借條”?此前,海滄法院曾受理過一起這樣的官司。 劉小姐與小娜是閨密,又同住一個小區。一天,小娜稱“做生意急需用錢”,提出向劉小姐借信用卡使用。 由于兩家人很熟,劉小姐很放心,就將額度為10萬元的銀行信用卡借給了小娜。因為雙方很熟,就沒有寫借條。 剛開始,小娜刷的幾次信用卡都能按時歸還。但去年2月,小娜在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歸還。劉小姐收到銀行的通知時,發現小娜已經“失聯”,并且小娜舉家搬遷不知去向。 劉小姐無奈之下只能起訴到法院。雖然沒有簽寫借條,但劉小姐說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了小娜借卡、詢問密碼的全過程。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小娜歸還99300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法官說法 微信記錄為何能當“借條”? 法官認為,本案當中,從劉小姐提交的微信記錄來看,劉小姐的信用卡由小娜持有,而且小娜確實使用了信用卡,與劉小姐陳述內容可相互印證。 因此,法院認定小娜通過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費的方式借款的事實,認定小娜與劉小姐之間借貸關系成立,判決小娜承擔還款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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