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補助資金 僅可用于試點項目 “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補助資金,將用于廈門新建和在建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建設。”陳健介紹說,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廈門上報的《廈門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實施計劃》中列明的三個試點項目,即:集美大道地下綜合管廊、翔安南部新城地下綜合管廊以及翔安新機場片區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市本級預算安排的建設資金則可用于三個試點項目的地方配套補助,以及支持由市級財政投入建設的全市范圍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建設。 辦法明確,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專項補助資金在下達廈門后,市市政園林局將根據試點建設工作任務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市政府批準。市財政局根據批準的使用計劃將補助資金下達項目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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