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占道,被城管查處
東南網12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 溫航/文 沈威 陳巧思/圖)一夜之間,共享單車“千樹萬樹梨花開”,但旋即遇到了障礙。
一位家住禾祥西路的市民,打電話向城管部門投訴,共享單車亂停放擋住了道路。市民林小姐前天走在湖濱北路上,看到一輛單車隨意丟在樹下,一輛單車藏在公交車站后面。“難道它們就這么亂停嗎?”一些市民發出了疑問。
昨天早上,思明城管對一些共享單車的非法占道行為進行查處,鷺江城管中隊、濱海城管中隊分別查處了廈大西村、廈禾路沿線的部分共享單車,共55部,運走給予“登記保存”。
共享單車的出現,在給市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停車問題。昨天,導報記者沿路察看共享單車的停放,并采訪相關部門。
城管 非法占道 被登記保存
兩天來,大量的共享單車出現,擺放在廈門島內各個角落。對于屬于公司擺放車輛的違規行為,城管部門回應,這是依據相關條例做出查處。
市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21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鎮地區道路、廣場、海灘等公共場所。這就是通俗所說的“非法占道”,人行道等也在其中。
非法占道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積處罰款100元/平方米;拒不繳交罰款的,可依法將扣押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拍賣,抵繳罰款。
按此規定,到了罰款環節,一部車亂停占用不到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計算,罰款100元,十幾部車集中放置,罰款金額或達上千元。
昨天,對于擺上人行道的共享單車,城管部門表示,如果企業需要臨時占用道路停放,應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批,目前被運走的車輛將采取“登記保存”,并通知單車管理公司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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