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12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神奇企業”破產前連虧三年,破產重整后竟能實現盈利,這是為什么? 手機卡“被補辦”,11萬存款“飛了”,責任誰來承擔? “億萬富婆”非法集資10多億元,該當何罪? 昨天上午,廈門中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有福建史上最大的非法集資案,也有全省首例采用“預重整”審理方式的破產案件,記者摘選了其中的4個案例。 案例1 手機卡“被補辦”11萬元“飛了”,電信運營商擔責50% 原告吳先生在廈門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并綁定其在被告電信運營商處辦理并經實名驗證確認的手機號碼。2015年12月20日,上述銀行賬戶通過網銀平臺被分三次合計轉賬110722元至案外人田某的銀行賬戶內。 在前述款項轉出前的當天下午,上述手機號碼被人持“吳先生”的居民身份證、廈門市社會保障卡在被告的營業廳以“機主持身份證件(人工校驗)+服務密碼”的方式辦理了改換卡即補卡業務。 吳先生發現手機卡被他人冒名補卡后,向公安機關報警,隨后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認定,被告在辦理手機號碼卡補卡手續時,未盡審慎的審核義務,對原告的手機卡被他人補辦存在過錯,其未經原告同意為他人辦理補卡手續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百分之五十的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信息被泄露,責任誰責任?本案就是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手機卡被補辦、銀行存款被盜刷而引發的案件。電信服務運營商、金融機構在提供服務時,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普通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好地防范個人信息泄露?在本案中,法院立足契約關系,圍繞手機卡辦理、銀行賬戶交易關鍵環節,揭示各方當事人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劃分相應的責任,以此督促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機制的提升、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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