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亂停車或被罰款 交警表示,騎共享單車上路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逆向行駛、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置停放地點的,共享單車停放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如果共享單車駕駛人違反該規定,將被交警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將被處以20元罰款。 共享單車亂停的現象,也受到城管部門的關注。日前,思明城管就在廈大西村、廈禾路沿線等地方,查處了55輛共享單車。 《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鎮地區道路、廣場、海灘等公共場所。人行道也屬公共場所,如果擅自占用,就是“非法占道”。非法占道以所占用面積來處罰,每平方米10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來算。如果當事人拒繳罰款的,被扣押的物品和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將被依法拍賣,拍賣所得用于抵繳罰款。 運營方:違停會扣信用分 摩拜共享單車廈門區負責人邱中杰表示,摩拜單車有信用分體系,對被舉報違停或被運營人員發現違停的使用者,會扣除相應的信用分。當信用分低于80分,使用摩拜單車將以每半小時100元收費,以此促使用戶文明停放。“摩拜APP還開通了用戶舉報機制,市民將違停現象和車號拍照上傳到摩拜客戶端,運營團隊將通過定位及時到場處理。” 哈羅單車的公關負責人劉濤也告訴晨報記者,當GPS定位到哈羅單車用戶亂停放單車時,用戶信用分將被扣除,當信用分低于80分時,收費將大幅上漲。 相對于技術定位手段等事后補救措施,規劃停放區域或許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我們就共享單車規劃停車點的問題,正與相關部門溝通。”邱中杰稱,“選點將進行評估,如果停放點設置好了,亂停亂放的情況會大大改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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