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廈門查獲61人“二次酒駕” 在這份年度數據里,廈門交警還公布了《2016年醉駕指數最高前十名駕駛人》《2016年查獲的二次酒駕人員》和《2016年超載違法前20名》。 酒駕猛于虎,但偏有駕駛員知險犯險。高居在《2016年醉駕指數最高前十名駕駛人》前三的分別為2016年1月9日0:45,當事人俞×源駕車被查,酒測值高達367;2016年6月7日15:38,當事人季×虎駕車被查,酒測值為361;2016年1月26 日2:10,當事人李×駕車被查,酒測值355。根據法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而酒駕被查,不吸取教訓,再犯的人也不少。2016年查獲的二次酒駕人員之多,竟有61個。根據法規,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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