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串供 訂立攻守同盟對抗調查 2015年5月,翔安區紀委等部門對新圩社區兩委干部貪腐問題展開調查。 黃桂花等人又想到對抗組織調查的歪招:“我們想讓黃某先把事情擔起來,之后再把錢還給他……”黃桂花等人找到了當時的村民代表黃某。 之后,黃某作了假證:“他們說如果有找我調查,就說這20萬元我都領走了,只是分給黃桂花他們每人5000元。”黃某在調查中承認,黃桂花等人讓他統一口徑以應對組織調查。 隨著調查深入,黃某如實向紀委交代了相關問題。但黃風波等人不甘心,又串通密謀編織新的謊言,稱所分得的錢是協調款項發放期間產生的用餐費。這一謊言最終還是被揭穿了。2016年12月19日,黃桂花等四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案件剖析】 “蟻貪”啃噬老百姓獲得感 “這是一起典型的農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案件”,案件的查辦,極大震懾了村居干部,社區黨員大會研究處分意見時,近200名黨員全票通過給予黃桂花等人開除黨籍處分,案件的查辦順應了民意。翔安區紀委辦案人員對案件進行了剖析。 原因1:基層干部紀法意識淡薄 作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被村民信任并賦予重托,但他們卻把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從款項劃到小組賬戶的那一刻起,宗旨和紀法就被他們拋在腦后。他們圍繞著怎么“安全”吞下這些款項精心設計、周密布局,偽造會議紀要、打點社區干部獲取審批手續、訂立攻守同盟妨礙干擾組織調查。 原因2:村務公開機制不健全 村務公開流于形式,村民監督缺乏有效平臺。2012年,翔安區還未理順村務公開機制,未建立村務短信公開平臺,雖然各類涉農資金和項目的管理辦法都要求向所在村村民公開,但一些別有用心的村組干部刻意規避,不公開、假公開、選擇性公開,使監管部門、村民都被蒙在鼓里。 原因3:監管制度存在“硬傷” 作為監督角色的鎮主管站所普遍面臨人手少、監管面大的問題,工作只得依托村組干部開展,如果一些村組干部置紀法和群眾利益不顧,從中撈取好處,往往難以及時發現,相關監管制度的漏洞成為“硬傷”。 翔安區紀委表示,只有完善監管機制,明確相關流程,管好、用好權力末梢、最直接服務群眾的農村基層干部,才能確保群眾利益不受侵害。 |
相關閱讀:
- [ 01-02]“強煎蟹”“做雞作鴨”等低俗店招已被拆 拒不整改將查處
- [ 01-01]廈門:大力整改低俗店招 拒不整改的將依法查處
- [ 12-21]55部共享單車占道被查處 沒有停車位成為共享單車障礙
- [ 12-15]廈門九批次插座不能防觸電 不合格商品已移交依法查處
- [ 12-03]行車時不要使用手機 今年廈門交警已查處上近千起
- [ 11-30]廈門再設環保警務室 參與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 [ 11-27]廈門:無證旅館屢遭查處 8年后決定“棄暗投明”
- [ 11-19]廈門: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6起 處理166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