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薄潔)村民的生產發展基金,被村干部私分、揮霍,面對組織調查還訂立攻守同盟……近日,新圩社區原干部黃桂花,原小組長黃和全,原副組長黃獻堂、黃風波等四人因私分生產發展基金的違紀問題被翔安區新圩鎮紀委立案查處。
該案是翔安設區以來首起鎮級紀委自辦案件。昨日,翔安區紀委辦案人員就此案專門接受本報“監督在線”記者采訪,剖析這起典型案例。
【關鍵詞】
串通
私下瓜分生產發展基金
2012年1月,新圩社區下撥了10萬元生產發展基金到新圩社區第13小組,用于處理該小組受損農作物賠償問題。錢剛到賬,時任新圩社區黨總支部委員、掛鉤聯系社區第13小組的黃桂花等人就打起了歪主意。
“一部分錢發給了村民,剩下的我們決定私分……”在沒有召開戶主大會的情況下,黃桂花與時任社區第13小組小組長黃和全,副組長黃獻堂、黃風波等人一起虛造了一份小組會議紀要和發放清單。
同年7月,又一筆10萬元生產發展基金到賬,黃桂花等人再次瓜分。20萬元生產發展基金,除通過村民代表黃某分發給村民的8.5萬元外,其余基本上被黃桂花、黃和全、黃風波、黃獻堂等人瓜分,其中2萬元還被幾人吃喝揮霍一空。
黃和全等人還委托黃桂花向時任新圩社區黨總支部書記沈金鏗(注:另案處理)和時任新圩社區主任蔡津沂(注:另案處理)各送上1萬元“疏通費”。“他們是主官,社區要撥付錢款到小組要他們簽字同意……”在接受調查時,黃桂花說。
【關鍵詞】
串供
訂立攻守同盟對抗調查
2015年5月,翔安區紀委等部門對新圩社區兩委干部貪腐問題展開調查。
黃桂花等人又想到對抗組織調查的歪招:“我們想讓黃某先把事情擔起來,之后再把錢還給他……”黃桂花等人找到了當時的村民代表黃某。
之后,黃某作了假證:“他們說如果有找我調查,就說這20萬元我都領走了,只是分給黃桂花他們每人5000元。”黃某在調查中承認,黃桂花等人讓他統一口徑以應對組織調查。
隨著調查深入,黃某如實向紀委交代了相關問題。但黃風波等人不甘心,又串通密謀編織新的謊言,稱所分得的錢是協調款項發放期間產生的用餐費。這一謊言最終還是被揭穿了。2016年12月19日,黃桂花等四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案件剖析】
“蟻貪”啃噬老百姓獲得感
“這是一起典型的農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案件”,案件的查辦,極大震懾了村居干部,社區黨員大會研究處分意見時,近200名黨員全票通過給予黃桂花等人開除黨籍處分,案件的查辦順應了民意。翔安區紀委辦案人員對案件進行了剖析。
原因1:基層干部紀法意識淡薄
作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被村民信任并賦予重托,但他們卻把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從款項劃到小組賬戶的那一刻起,宗旨和紀法就被他們拋在腦后。他們圍繞著怎么“安全”吞下這些款項精心設計、周密布局,偽造會議紀要、打點社區干部獲取審批手續、訂立攻守同盟妨礙干擾組織調查。
原因2:村務公開機制不健全
村務公開流于形式,村民監督缺乏有效平臺。2012年,翔安區還未理順村務公開機制,未建立村務短信公開平臺,雖然各類涉農資金和項目的管理辦法都要求向所在村村民公開,但一些別有用心的村組干部刻意規避,不公開、假公開、選擇性公開,使監管部門、村民都被蒙在鼓里。
原因3:監管制度存在“硬傷”
作為監督角色的鎮主管站所普遍面臨人手少、監管面大的問題,工作只得依托村組干部開展,如果一些村組干部置紀法和群眾利益不顧,從中撈取好處,往往難以及時發現,相關監管制度的漏洞成為“硬傷”。
翔安區紀委表示,只有完善監管機制,明確相關流程,管好、用好權力末梢、最直接服務群眾的農村基層干部,才能確保群眾利益不受侵害。
【案后整改】
用制度強化監管
該案發生后,翔安區紀委立即展開案件剖析,提出整改建議,并及時在全區及媒體上通報曝光。
新圩鎮黨委緊盯村組干部權力運行風險點,針對人、財、物管理建章立制、強化監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開展廉政提醒談話43人次,其中黨委書記約談11人。全鎮各部門制定或完善各類制度32項。
新圩鎮全面推行村務短信公開機制,將重大村務事前向村民短信公開作為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目前共受理重點村(居)務事項838件,發短信89723條,未接到相關投訴。
【違紀者的懺悔】
黃獻堂:拿了這個錢后,我很后悔很害怕,整天吃不好睡不好的,為此瘦了很多。我的良心過意不去,我的行為給黨組織抹黑了,真是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