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 吊銷駕照,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由公安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摩托】 也是酒駕,面臨相同處罰 許多人將“酒后駕車”解讀為酒后駕駛汽車,然而,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酒后駕駛摩托車也面臨一樣的處罰。據統計,1月13日至2月3日的20天時間內,全市共查處酒駕、醉駕215起,其中摩托車酒駕、醉駕占96起。 |
相關閱讀:
- [ 12-28]廈門一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進省級黑名單將受重罰
- [ 12-22]“沒頭沒臉”的事故車還敢開上路 司機自稱維修工
- [ 11-30]廈門網約車細則明確三方權利義務 責任事故平臺先賠付
- [ 10-12]廈門編織“安全網”遏制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
- [ 10-04]廈門:車內還有病人急救車被撞翻 事故原因調查中
- [ 09-30]廈門交警模擬事故現場 附近竟發生了真事故
- [ 09-28]國慶小型客車免費走高速 注意易堵和事故易發路段
- [ 09-12]廈每年8000多起工傷事故認定 人社局解析認定情形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