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
1月13日至2月3日20天時間內,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酒駕、醉駕215起,其中酒駕152起,醉駕63起,造成9起交通事故,2人死亡。其中,1月26日至2月3日,警方查獲酒駕10起,醉駕7起。
1月13日至2月3日,全市查處的215起酒駕、醉駕案例中,摩托車酒駕、醉駕占96起。
2月3日深夜11時許,郭某醉駕回翔安后村,致同村一名村民遇難
1月26日晚間,李某在萬壽路一帶醉駕,造成多起刮擦事故
廈門日報訊(記者 房舒)他,撞倒同村人之后不敢停車,倉皇逃回家中,連電話都不敢接;他,幾杯“二鍋頭”下肚,完全忘了此前“酒后不開車”的決心,開車刮倒電動車,引發系列交通事故;他,跟女朋友吵架之后,借酒發狂連續打傷3名協警。他們,有的已經成家立業,有的需要贍養父母,卻都被一杯酒誤了春節,甚至誤了終身。
昨日,廈門警方發布春運以來全市酒駕、醉駕數據:1月13日至2月3日20天內,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酒駕、醉駕215起,其中酒駕152起,醉駕63起,造成9起交通事故,2人死亡,其中,1月26日至2月3日的春節期間,警方查獲酒駕10起,醉駕7起。
“生命無價,遠離酒駕。”據介紹,自醉駕入刑以來,廈門警方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春運以來,特別是春節長假期間,廈門警方加大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做到查處零容忍,有效打擊了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不過,仍有少數人抱著僥幸心理,企圖以身犯險。昨日,廈門警方在發布數據的同時,還披露近期的酒駕、醉駕案例,以案釋法,再次為市民敲響警鐘。
【案例1】
醉駕拖行摩托車 致男子當場死亡
2月3日深夜11時許,站在家門口的郭某臉色蒼白:“出事了,撞到了!”家人趕緊迎出來,看到了一張驚慌失措的臉。
郭某是翔安后村人,3日晚與朋友聚會后,開車在村口撞了一輛摩托車。當時車速較快,撞完之后,郭某將摩托車拖行了一段路,因為害怕,他選擇逃逸。交警、醫務人員趕到后,發現摩托車上的男子因傷勢過重,已當場身亡。
死者與郭某同村。翔安交警很快就鎖定了肇事車輛與郭某的身份,但屢次撥打電話都無人接聽。事后郭某坦言,他根本不敢接。警方邊走訪邊繼續聯系郭某家屬,施加壓力。4日凌晨4時許,郭某在家屬陪同下前往翔安交警大隊自首。經抽血,郭某的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高達147.65mg/100ml,已達醉酒駕車標準,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拘。
【案例2】
喝酒喝“斷片” 一路“碰碰車”
“我這是怎么了?”李某從思明交警大隊醒來時,已是大年三十。
40歲的李某在萬壽路一家物業公司上班,大年二十九(1月26日)下班后與朋友聚會,上桌前他還告誡自己“喝多了就打車回家”。但他喝了啤酒和二鍋頭后,搖搖晃晃上了自己的車,完全忘了“打車回家”這回事。剛開出去不遠,就在萬壽路附近路段刮倒了騎電動車的許某。
許某爬起來要找肇事者,但小車一溜煙跑了。“我記得當時跟他說了對不起。”事后李某回憶。幸好許某只受了刮擦傷,驚魂未定的他趕緊報警。
隨后,李某沿廈禾路開到湖濱東路,在湖濱東路逆行一段之后,在羅賓森附近強行倒車,刮擦了謝先生的車,之后又繼續在逆向車道往南湖公園方向開,在郵電廣通大廈門口刮擦了劉先生的小車……“刮擦了這么多?”聽了警方描述,李某不敢相信——因為,喝了太多酒的他事發時已徹底“斷片”。
在幾次刮擦中,李某的車也受損,最后停在禾祥東路的慢車道,思明交警大隊民警找到他時,他正頹然坐在駕駛座上,雙眼通紅。
市仙岳醫院對李某進行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為244.99mg/100ml,已達醉酒駕車標準。
【案例3】
跟女友吵架后開車 發酒瘋打協警
1月30日深夜10時55分,在仙岳高架武警支隊下橋匝道口處,一輛小車停在路上,后面車輛堵了一排。“麻煩下車配合檢查。”面對態度強硬、緊閉車窗的司機,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的交警和協警邊喊話,邊示意他下車。司機不情不愿地下了車,但他情緒十分激動,一言不合竟揮拳毆打協警。一個體型并不健碩的男子,發起酒瘋來幾乎無法控制,現場交警立即請求支援,轄區筼筜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一起將司機制服。
民警當場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57mg/100ml。經仙岳醫院對其血檢,司機的酒測值高達141mg/100ml。據介紹,司機姓蘇,今年28歲,家住悅華路。
坐在派出所里的蘇某漸漸冷靜了下來,悔恨的表情代替了剛才“天下無敵”的樣子。他說他跟女朋友吵架了,心情很不好,又遇到交警攔查酒駕,就很不爽。“不爽”的代價是因涉嫌危險駕駛與妨害公務被依法刑拘。
【提醒】
酒后開摩托也是酒駕
據警方介紹,在抓獲的酒駕、醉駕者中,有人對警方的查處心存僥幸,也有人自稱不知酒駕、醉駕后果如此嚴重。在此,警方再次針對酒駕、醉駕普法,提醒市民拒絕酒駕、醉駕。
【酒后駕駛】
扣12分,暫扣6個月駕照
酒后駕駛,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后駕駛,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醉酒駕駛】
吊銷駕照,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由公安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摩托】
也是酒駕,面臨相同處罰
許多人將“酒后駕車”解讀為酒后駕駛汽車,然而,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酒后駕駛摩托車也面臨一樣的處罰。據統計,1月13日至2月3日的20天時間內,全市共查處酒駕、醉駕215起,其中摩托車酒駕、醉駕占96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