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2月15日起,只要是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居住(住宿)或者工作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無論您是來廈門工作、旅游,還是租房、探親等,都要按照《廈門市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嚴格登記相關信息,否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記者注意到,《辦法》從本月15日起施行,止于今年10月31日,對需要采集信息的人群、信息采集責任人(單位),都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細化。警方表示,規范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有助于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意義重大,需要群眾主動配合。 要點一:留宿、租房等信息需報送 《辦法》提及,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留宿人負責采集;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房屋中的,由用人單位負責采集;居住在出租、借用房屋中的,由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中介服務機構負責采集;居住在自購(建)房中的,由購房人(建房人)負責采集;在學校或者培訓機構住宿的,由學?;蛘吲嘤枡C構負責采集。 需要注意的是,廈門本市戶籍人員,租住在他人房屋內,也要進行登記。比如,有的本市戶籍家長為了方便孩子讀書,租住到離學校較近的地方,那么,這些家長與孩子,也要進行流動人口登記。 對于上述人群,信息采集責任人(單位)須即時采集流動人口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在本市居住(住宿)地址、聯系方式以及到達和離開時間,并自采集之日起7日內報送公安機關。 要提醒的是,房屋承租人、借用人利用承租或者借用的房屋留宿流動人口的,應當自留宿流動人口到達和離開之日起24小時內向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如實提供相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房屋出租人、出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自收到承租人、借用人提供信息之日起24小時內如實報送。 |
相關閱讀:
- [ 01-15]湖里區金海社區開展流動人口春節返鄉前宣傳活動
- [ 01-02]廈門蔡塘社區舉辦迎新年聯歡晚會 關愛流動人口
- [ 01-01]廈門市翔安區大嶝街道開展流動人口計生清查服務
- [ 11-30]廈流動人口明起可領居住證 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仍有效
- [ 08-23]后溪鎮各村居啟動流動人口清查登記
- [ 02-23]廈門禾山街道關懷流動人口 舉辦健康宣傳服務活動
- [ 11-03]廈門集美區灌口鎮推進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的故事
- [ 09-16]流動人口喜歡留在蔡塘 攜手共建美麗家園共享成果
- [ 08-10]高林社區搭建四個平臺 把流動人口當成“自家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