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邵凌豐 房舒)從今年2月15日開始,如果您是本地戶籍,租住或借住在他人房屋,記得要進行流動人口登記。 昨日,廈門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對即將在15日施行的《廈門市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解讀——記者注意到,住院治療及在醫院住宿陪護的人,也需要由所在的醫療機構采集信息。 提醒篇 本地人租房也要登記 “房東”負責采集信息 流動人口的信息由誰負責采集、報送?簡單來說,是由流動人口所住之處的“房東”來做,但根據具體的情況,在報送時限上又各有不同。 如員工住在單位或學校宿舍里,則信息由單位或學校采集;在酒店、旅館,以及洗浴、娛樂、網吧等處住宿的,經營者就要負責采集信息;而在醫院住院或陪護的,也同樣要登記信息,由所在醫療機構采集;對于流浪人員,在救助站內則由救助站采集,留宿街頭的民警見到一個采集一個;外國人、華僑以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在本市居住(住宿)的,房東也要及時報送。 而報送的時限有所不同——醫院、救助站等是即時報送,不少情況則是自采集之日起7天內報送即可,可根據自身情況參閱《辦法》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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