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程午鵬 王玉婷 房舒)沒辦居住證,會被趕出廈門?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了解到,這是一個近期流傳頗為廣泛的謠言。 據民警介紹,從2016年12月1日起,廈門暫停辦理暫住證,開始辦理居住證。居住證辦理按照有條件自主申領原則。流動人口在廈門行政區域內居住的,應當先申報居住登記,等符合條件后,可自愿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民警說,之前發放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且暫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目前持有暫住證且有效期較長的群眾,可不必急于到派出所申請居住證,以免造成扎堆辦理,帶來不便。 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居住證自助制證一體機已發放到了各公安分局,春節期間,雖然各派出所暫停居住證受理業務,但各分局的制證設備卻沒“休息”,努力“消化”之前受理的居住證。 【提醒】 兩種申請有不同 最好帶齊材料 戶籍民警也在受理居住證中發現,有部分群眾將居住證和暫住證的申請流程混為一談,甚至只帶一本暫住證來申請。 民警提醒大家,最好查詢居住證申請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帶齊,避免在審核時耗費太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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