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陳雅玲通)騙子冒充主管,兩次騙走48萬元資金。在民警協(xié)助下,其中7.9506萬元被及時凍結。此后因種種原因,這筆錢一直無法退回受害人賬戶。為此,從2014年開始,同安民警洪興發(fā)8次南下深圳為這筆錢款不停奔波。記者從同安警方獲悉,歷時三年,近日這筆錢已退至受害人賬戶。 財務被忽悠轉出48萬元 2014年4月21日11點多,同安某石材公司財務小郭接到“主管”發(fā)來的QQ信息,讓其給客戶轉賬。小郭找到出納傅女士,將18萬元轉到“客戶”賬上。沒多久,“主管”要求再轉30萬元給客戶,小郭不敢耽擱,馬上轉了賬。臨近下班,小郭和傅女士總覺得事情有些蹊蹺,就給主管打電話,主管表示沒有讓他們轉過賬。傅女士趕緊撥打電話報警。 接警后,民警洪興發(fā)立即指導受害者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故意三次輸入錯誤的詐騙賬號的手機銀行密碼。同時,洪興發(fā)用電腦登錄網(wǎng)銀,接連輸入錯誤的網(wǎng)銀密碼。“那時市局的反詐騙中心尚未成立,只能用這種方式試試”。 詐騙賬戶開戶行在深圳。當天,洪興發(fā)連夜乘坐動車趕到深圳,次日一大早前往銀行查詢。慶幸的是,7.9506萬元錢款在分流階段時被成功截留。 民警為追贓6下深圳續(xù)凍 狡猾的騙子在得手后,扔掉了作案相關工具并未再使用,詐騙賬戶開戶人并未實施詐騙,但因外出務工,民警多次聯(lián)系均無法聯(lián)系上。洪興發(fā)只好每隔半年前往深圳辦一次凍結手續(xù),6次南下深圳的洪興發(fā)成為該筆錢款的“守護神”。 2016年9月,《中國銀監(jiān)會、公安部關于電信網(wǎng)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guī)定》正式發(fā)布實施。洪興發(fā)立即對該文件細致研讀,獲悉在未破案情況下,可先將被凍結的錢款返還給受害人。洪興發(fā)與市反詐騙中心研究探討后,兩次前往深圳的銀行溝通。 “反復與銀行溝通后,最后確定該筆錢款可以返還。”洪興發(fā)立即將這一好消息分享給受害者。2017年2月15日,在廈門與深圳兩地銀行通力合作下,同安警方成功將賬戶中的7.9506萬元返還至受害人賬戶內(n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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